1、 国内旅游组团标准合同 甲方: (旅游者或旅游团体)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组团旅行社) 合同编号: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游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本合同。 2.甲方在报名时,应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如甲方无故退团,乙方可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机
2、车.船退票费,投保费,乙方损失等)。 4.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5.乙方在业务宣传手册,店堂告示及公开广告所刊登或规定的内容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6.为保证甲方的旅游安全,乙方应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旅游团报价中含有此保险费。 第二条 内容和标准 团体人数 日程 路线与主要游览点 交通工具及标准 用餐与住宿标准 付款方式 甲方退团或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的赔款方式及数额 第三条
3、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在下列情况下须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甲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甲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细及不能履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以前已采取以下措施,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告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
4、法预知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 C.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通讯地址
5、 通讯地址 陕西省旅游局旅游监制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
6、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
7、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8、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
9、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