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 械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供 方:藁城市建宏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20090815
签定地点: 藁城市
需 方:河北冀中肥业有限公司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生产设备明细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价格(万元)
1
回转筛分机
GS2000*5m
2
16
2
回转筛分机
GS2000*4m
2
1
2、4.5
3
立式粉碎机
LF800
4
13.6
4
皮带输送机
PS650
4
3.8
5
皮带输送机
PS800*10
8
9.3
6
称重包装机
包装料仓,自动缝包机
1
14.5
7
鼓风机
G6-41-4.5A
3
3.6
8
引风机
4-72-12C
2
4.6
9
弯头.管道.烟筒.
全套
13.6
10
电控系统
全套
18.8
11
炉盘炉周及炉顶框架
1套
19.3
12
合计
131.6
二、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合同签订生效后,供方须在需方土建完工后的20日内
3、交货并派人指导安装。供方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供方提供车辆,运费由需方承担。
四、验收及异议: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和供方提供的发货装车清单验收货物。如有缺件或货物不
符,需方须在供方发货后15天内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需方已按发货清单收到货物。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5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设备价款总额的 30%,计 元 ,作为预付款,
提货时再支付价款总额的60%,计 元,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需方使用,
在需方使用6个月后设备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供 方
藁城市建宏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需 方
河北冀中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