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分红股(身股)激励协议公司名称(甲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公 司 地 址: 被激励对象(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接受甲方无偿赠送的在职分红股(身股),在职分红股无需登记注册,只具有公司税后净利润的分红权,没有其他注册股东的所有、选举、表决、转让、继承等权利,且乙方离开公司后自动失效。本协议如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1、本协议有效期从 2014年 1 月 1 日开始,到 2014 年 12 月 31日为止2、如果乙方有试用
2、期,如果没有通过考核(未转正),则乙方在该岗位的在职股自动丧失,乙方接受自己实际岗位的在职股额度,如果乙方中途离职,在职股激励资格自动丧失第二条 在职分红股来源甲方净资产(注册股总额)设定为 1000 万股,额外增发在职股 万股,无偿赠与乙方进行股权激励,乙方接受股权激励;第三条 乙方获赠在职股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需接受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见在职分红考核表),按照双方约定的考核周期,甲方对乙方实施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赠与乙方相应的在职股额,乙方按照实际获得的在职股额,享有相关的利润分红权。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所持有在职股与注册股东享有公司税后净利润的同股同酬权,乙方按照自己所
3、持有在职股占公司注册和在职股总额的比例,享有利润的分红权2. 甲方应按照约定分红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的公司利润分红,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相关个人所得税3. 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乙方在甲方的职务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出现,甲方有权根据职务变动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对乙方的在职股额做合理调整4. 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5.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没有得到甲方的允许,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持有的在职股额第五条 退出机制协议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即丧失股权激励资格、取消剩余分红
4、并停止参与在职分红激励计划。1. 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降职或辞退,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取消其股权激励资格的2. 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 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取消其股权激励资格的3. 直接或间接参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公司,与原公司构成直接竞争,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取消其股权激励资格的4. 正常离职、自行离职或被公司辞退,董事会决定取消其股权激励资格的5. 伤残、丧失行为能力、死亡,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取消其股权激励资格的6. 违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为,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取消其股权激励资格的7. 违反法律法规并被刑事处罚的其他行为,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取消其股权激励资格的8. 董事会决议取消乙方股权激励资格的其他情况出现第六条 其他1. 本协议涉及的其他相关股权激励方案、制度等,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一起生效,双方签字生效2.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3.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