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药物物过敏敏试验法法 1.把药物稀释的一定浓度,作用于局部或全身,在一定时间内观察局部或全身反应,判断机体对此种药物是否过敏。1、青霉素过敏试验法。2、链 霉素过敏试验法。3、TAT 过敏试验法及脱敏注射法。4、普鲁卡因 过敏试验法。5、细胞色素C 过敏试验法。6、碘 过敏试验法。7、头孢头孢菌素菌素过敏试验法2.青霉素过敏试验 与过敏反应的处理3.对青霉素过敏的人接触该药后,任何年龄、性别、给药途径(注射、口服、外用等)、剂量和制剂(钾盐、钠盐、长效、半合成青霉素等)均可发生过敏反应。其发生率在各种抗生素中最高,约3 6,多发生于多次接受青霉素治疗者,偶见初次用药的患者。4.过敏反应的原因
2、 青霉素过敏反应系抗原和抗体在致敏细胞上相互作用而引起 青霉素本身不具有免疫原性,其制剂中所含高分子聚合物(6-氨基青霉烷酸)、其降解产物(如青霉烯酸、青霉噻唑酸等)以及某些霉菌(青霉菌)均可成为半抗原 5.物质 人体 蛋白质 全抗原 多糖 多肽青霉稀酸蛋白 高分子聚合体 使使T T淋巴淋巴细细胞致敏胞致敏 刺激刺激B B淋巴淋巴细细胞胞的分化增殖的分化增殖 产产生抗体生抗体Ig EIg E皮肤微血管周皮肤微血管周围围的肥大的肥大细细胞胞血液中的嗜碱性粒血液中的嗜碱性粒细细胞表面胞表面黏附机体对抗原处于致敏状态 致敏致敏6.人体抗原Ig E结合肥大肥大细细胞胞嗜碱性粒嗜碱性粒细细胞胞组织组织胺
3、胺慢反慢反应应物物质质缓缓激激肽肽等等血管活性物血管活性物质质效应器官平滑肌收平滑肌收缩缩毛毛细细血管血管扩张扩张通透性增高通透性增高7.过敏反应多发生在曾用过青霉素或接触过青霉素者,也有首次用药即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者 半合成青霉素(如阿莫西林、氨苄西林、羧苄西林等)与青霉素之间有交叉过敏反应,用药前同样要做皮肤过敏试验 8.青霉素皮内试验液 皮内试验药液 200-500u/1ml注入剂量 20-50u/0.1ml9.皮内试验液配制方法 80万万u青霉素青霉素+生理生理盐水水4ml,稀,稀释后含青霉素后含青霉素 20万万u/1ml取0.1ml+生理盐水至1ml,含青霉素2万u/1ml取0.1ml
4、+生理盐水至1ml,含青霉素2000u/1ml取0.1ml+生理盐水至1ml,含青霉素200u/1ml 配成肤试验溶液 每次配制时均需将溶液混匀 10.皮内试验方法注射盘、皮内试验液询问有无青霉素过敏史前臂内侧皮内注射青霉素皮试液0.1ml,使局部形成一个皮丘,20分钟后看结果 11.皮肤试验结果的判断 阴性阴性(-)皮丘无改变,周围不红肿,无红晕、无自觉症状 阳性阳性(+)皮丘隆起增大,出现红晕,直径大于1cm,周围有伪足伴局部痒感;可伴有头晕、心慌、恶心,严重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12.可疑阳性:红晕在1厘米以内。假性结果:假阴性 A:病人皮肤对药物的可吸收性有限。B:病人应用抗组织胺药物。
5、假阳性 A:药物本身具有非特异刺激性。B:试验本身的物理性刺激。C:对药物中的杂质等过敏。13.青霉素青霉素过敏反敏反应临床表床表现 过敏性休克 血清病型反应 各器官或组织的过敏反应 14.过敏性休克敏性休克 特点 呈闪电样发生,可发生于用药后5分钟,可发生于皮内试验过程中;多发生于初次注射时,也可发生于连续用药过程中 15.过敏性休克的表现 呼吸道阻塞症状 循环衰竭症状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其它过敏反应 因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肺水肿所引起表现为 胸闷、气促、哮喘与呼吸困难由于周围血管扩张导致有效循环血量不足表现为 面色苍白、冷汗、紫绀、脉细弱、血压下降、烦躁不安因脑组织缺氧所致表现为 头晕眼
6、花、面及四肢麻木、意识丧失、抽搐或大小便失禁等 荨麻疹 恶心 呕吐 腹痛 腹泻 发热16.血清病型反血清病型反应 用药后714天发生表现 发热、皮肤发痒、荨麻疹、全身淋巴结肿大、腹痛等,严重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17.各器官或各器官或组织的的过敏反敏反应 皮肤过敏反应 瘙痒、荨麻疹,严重者发生剥脱性皮炎呼吸道过敏反应 哮喘或促发原有的哮喘发作消化道过敏反应 过敏性紫癜,以腹痛和便血为主要症状 18.过敏性休克处理 原则 迅速及时,分秒必争,就地抢救,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19.过敏性休克处理立即停药,使患者平卧、保暖、吸氧,就地抢救 立即皮下注射01肾上腺素0.51ml,小儿剂量酌减。症状如不缓解,
7、可每隔半小时皮下或静脉注射该药0.5ml。直至脱离危险期。如发生心搏骤停,立即行胸外心脏按压 肾上腺素是抢救过敏性休克的首选药物,具有收缩血管、增加外周阻力、提升血压、兴奋心肌、增加心输出量以及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等作用。20.过敏性休克处理氧气吸入,给予肌内注射尼可刹米、洛贝林等呼吸兴奋剂。喉头水肿引致窒息时,应立即行人工呼吸,并尽快实施气管插管或配合实施气管切开根据医嘱给药 静脉注射 地塞米松510mg 静脉滴注 氢化可的松200400mg加入 510葡萄糖溶液500ml内21.过敏反应的处理抗组胺类药物 肌内注射盐酸异丙嗪2550mg 或苯海拉明40mg 用药三 步曲: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异丙嗪
8、。维持血压 静脉滴注多巴胺或去甲肾上腺素 10葡萄糖溶液、平衡溶液扩充血容量纠正酸中毒密切观察生命体征、意识和尿量。未脱离危险期前不宜搬动22.注意事项用药前应详细询问用药史、过敏史和家族史 皮内试验时严密观察过敏反应;首次注射青霉素者需观察20min青霉素应现用现配,因水溶液极不稳定,可分解产生致敏物质;在室温中放置可使效价降低配制试验液或稀释青霉素的等渗盐水应专用 备好急救物品和药物23.注意事项1、试验前:(1)询问过敏史。(2)备好急救物品。(3)重做皮试条件。(4)现用现配。2、正确实施过敏试验。3、试验后:(1)观察30分。(2)记录。(3)对照试验:A;红晕在1厘米以内阴性。B:
9、无变化阳性。24.链霉素过敏试验链霉素 可导致发生发热、皮疹、荨麻疹、血管性水肿等较为常见的过敏反应 过敏性休克发生率虽较青霉素低,但死亡率很高,故使用链霉素时,应做皮肤过敏性试验 25.链霉素皮内霉素皮内试验药液液 皮肤试验液 链霉素2500u/lml的生理盐水溶液为标准 皮内注射剂量 250u/0.1ml 过敏敏试验法法26.链 霉素过敏试验法。1、急救:可选Ca剂。2、方法:取皮试液0.1毫升,皮内注射。3、重做皮试条件:停药三天。27.链霉素皮内霉素皮内试验药液的配制方法液的配制方法 1g链霉素(100万u)+生理盐水35ml 溶解后溶液体积为4ml,内含链霉素25万u/lml取0.1
10、ml+生理盐水至lml,含链霉素2.5万u/1ml取0.1m1+生理盐水至1ml,含链霉素2500u/lml28.破伤风抗毒素 过敏试验及脱敏注射法 29.过敏反敏反应的原因的原因 TAT是一种异种蛋白,具有抗原性,注射后可引起过敏反应。使用破伤风抗毒素前,须作过敏试验。结果阴性,方可使用。TAT是一种特异性抗体,没有药物可代替,皮试结果阳性者仍需使用,应采用脱敏注射法30.TAT过敏试验法 1、条件:超过7天。2、皮试液配制:150单位/毫升。1支=1500单位/毫升取0.1毫升+0.9毫升盐水150单位/毫升。3、方法:取皮试液0.1毫升做皮内注射。4、结果:(-)将余液0.9毫升做肌肉注
11、射。(+)做脱敏注射。31.皮试结果判断标准 20min后判断皮试结果 阴性:局部无红肿、无异常全身反应阳性:皮丘红肿,硬结直径大于15cm,红晕范围直径超过4cm,可出现伪足或有痒感,全身过敏性反应表现与青霉素过敏反应相类似,以血清病型反应多见 32.脱敏注射法脱敏注射法 脱敏注射法脱敏注射法是将所需TAT剂量分次少量注射进体内 33.脱敏注射法的基本原理 小剂量注射时变异原所致生物活性介质的释放量少,不至于引起临床症状短时间内连续多次药物注射,可以逐渐消耗体内已经产生的IgE,最终可全部注入所需药量而不致过敏34.头孢菌素 头孢菌素(先锋霉素)是高效、低毒、光谱,广泛应用的抗菌素。因可致过
12、敏用反应,用药前需做皮肤过敏性试验。35.过敏反敏反应的原因的原因 头孢菌素过敏反应的机理与青霉素相似主要由于抗原与抗体的相互作用而引起对青霉素过敏者约有1030对头孢菌素过敏,而对头孢菌素过敏者绝大多数对青霉素过敏。36.头孢菌素类(先锋霉素)以每毫升含 500 ug的先锋霉素 等渗盐水溶液为皮试液。0.5g(1g)+NS2毫升(4毫升)250mg/毫升 取02毫升+NS09毫升 50 mg/毫升 取01毫升+NS09毫升 5mg/毫升取01毫升+NS09毫升 500ug/毫升37.试验方法方法 取皮内试验液0.1ml,皮内注射,20分钟后观察结果 38.氨苄、羧苄、苯唑青霉素以每毫升含0.
13、25 mg的()等渗盐水溶液为皮试液。0.5+NS2毫升250mg/毫升 取01毫升+NS09毫升25 mg/毫升 取01毫升+NS09毫升2.5mg/毫升取01毫升+NS09毫升.25mg/毫升 39.普鲁卡因过敏试验法1、条件:首次用药。2、皮试液配制:0.25%。0.25%1=1%X1%取0.25毫升+0.75毫升盐水。2%取0.125毫升+0.875毫升盐水。0.5%取0.5毫升+0.5毫升盐水。3、方法:皮内注射、快速试验。40.碘过敏试验法1、条件:首次用药。2、方法:(1)口服法。(2)皮内注射法。(3)静脉注射法。(4)眼结合膜法。(5)舌下法。41.细胞色素C过敏试验法1、条件:治疗一中断。2、方法:(1)皮内:0.75毫克/毫升。15毫克/2毫升=7.5毫克/毫升。取0.1毫升+0.9毫升盐水0.75毫克/毫升。(2)化痕:取原液一滴。42.43.44.5/8/202445.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