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河南省卫生厅临床检验中心苏 天 水 20世纪80年代以来,核酸分子序列分析和DNA合成自动化技术的发展.基因分析,基因重组,基因扩增技术广泛应用于生命科学的各个领域.80年代后期基因扩增技术逐渐应用到医学生物学实验中.并逐步应用到临床.对疾病的诊断,治疗.科研和预防起到积极的作用.由于对基因扩增实验了解不足,如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实验试剂,人员素质,环境污染,质量控制等条件考虑不周.出现了交叉污染,检验结果不准确等问题.因此,卫生部于1998年下发暂时停止基因扩增实验的临床应用.紧接着在卫生部的指导下,组织专家多次研究论证,于2002年1月14日发布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一,目的 规范
2、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 保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质量 保证临床诊断,治疗的科学性,合理性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的种类 基本原理是扩增检测DNA,RNA(cDNA)为方法的检测技术 放大靶核酸 聚合酶链反应(PCR)连接酶链反应(LCR)转录依赖的放大系统(TAS)自主序列复制系统(3SR)链替代扩增(SDA)放大核酸杂交链 b-DNA 依赖杂交链信号 斑点杂交三.适用实验室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设立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核酸检测技术分类1。靶基因扩增聚合酶链反应(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转录依赖的放大系统(Transcription-basedAmplifi
3、cation System TAS,or Transcription-Mediated Amplification TMA 自主序列复制系统(Self-Sustained Sequence Replication 3SR)链替代扩增(Strand Displacement Amplification SDA 核酸系列依赖性扩增(Nucleic Acid Sequence-Based Amplification NASBA)2。探针扩增。连接酶反应(LCR)。3。分枝状DNA探针测定(branched DNA,b-DNA)四.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试剂要求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使用的试剂必须
4、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临床检验试剂五.质量监督管理 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临床检验中心负责对所辖行政区域内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实验室设置和验收六.设置标准和验收程序 设置标准 (见附件)实验室区域设置原则 试剂贮存和准备区 标本制备区 扩增反应混合物配制和扩增区 扩增产物分析区使用自动分析仪后两区可合并各区物品固定物流,人流单向流动 各区设备按配置技术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准备(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二)拟设置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医院的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对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的需求情况以及实验室运行的预测分析;(三)拟设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设置平面图;(四)实验
5、室主要负责人简历表(见附表1);(五)实验室工作人员一览表(见附表2);(六)主要仪器设备表(见附表3);(七)拟开展的临床基因诊断项目(见附表4);(八)实验室相关程序文件和标准操作程序(SOP)(见附表5);(九)检验报告样单 份;(十)其它有关质量文件名称或证明材料。七.部中心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共同组织专家组按照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后20天内将验收报告寄送至申请机构.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 验收合格报告后,将验收材料一套送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15天未收到省厅不同意的意见.方可开展验收合格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项目.九.未经验收合格并报省厅备案,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第三
6、章 实验室监督管理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必须按照 开展工作十一.实验室技术人员要求 上岗培训 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部中心备案 培训机构 卫生部临检中心 省厅指定并经部中心认定的机构 使用统一教材十二.科研用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 不得向临床出具检验报告 不得向病人收取任何费用十三.质量要求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必须做室 内质控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必须参加 部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十四.部中心按照和协调,组织省检验中心监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检验质量.结果报省卫生厅,并抄送被检单位.十五.部中心.省中心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可对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进行检查.被检机构不得拒绝或隐瞒.检查结
7、果报上级部门,中心不具有处罚权.十六.质量不合格的处理 警告 对初次不合格暂停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对两次不合格的实验室,停止开展该项目。重新恢复该项目必须再次进行技术验收.并报卫生厅核准十七.未经验收擅自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的医疗机构处理办法 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并予以公告.十八.违反下列条款也要处理 超范围开展项目 试剂不合格 无室内质控 无室间质评 弄虚作假 科研项目收费 无证上岗 仪器无校准 第四章 附 则十九.采供血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二十.技术验收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二十一.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二十二,自发布之日起执
8、行湖北省卫生厅文件摘录1 三级医院原则上可设置 各县可选1-2所二级医院设置 其他医疗机构不得设置 2 对已设置或拟开展的医疗机构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设置,按规定程序申报3 申报单位按行政管理程序报卫生厅备案,经省检验中心初审后上报部中心4 必须开展室内质控和参加湖北检验中心室间质评,质控物由省中心统一管理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规范一.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规范化设置及其管理 规范化设置 1.试剂贮存和准备区 2.标本制备区 3.扩增区 4.扩增产物分析区 1.试剂贮存和准备区:试剂制备.试剂分装.主反应混合液制备 2.标本制备区:临床标本保存.核酸提取.贮存.加入扩增管试剂的过程 3.扩
9、增区:DNA或cDNA扩增 4.扩增产物分析区:扩增片段的测定人流物流方向 试剂贮存和准备区 标本制备区 扩增分析区PCR实验室布局原则1,三区必须相互独立,使用中始终保持分隔状态。2,各区可移动物品必须专用并有标识3,标本区,扩增区等可能出现污染物的区域必须安装排风装置。各工作区环境要求1 缓冲间;更衣,换鞋,手套等2 通风,空调3 传递通道(含消毒条件)4 消毒条件:紫外灯,桌面消毒剂,5 安全措施 洗眼液等6 污物处理 次氯酸钠先浸泡后处理 样品收集 分项登记 要求唯一性编号 判断是否合格 防止交叉污染样品运输样品贮藏实验中的质量控制实验报告检验结果解释的有关问题 当面解释 电话询问 记
10、录污染及解决 试剂污染 用具污染 样品污染 环境污染 防止措施 保持环境卫生 用品彻底消毒 切断污染途径PCR检验项目的申报和审定原则病原体无法培养,培养困难,培养时间太长。实验室只能按审定的项目开展检验需要新增项目必须申请增补PCR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资格和培训单位的审定工作人员的资格1,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证2,PCR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PCR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单位资格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书2,卫生部检验中心认定书附件:PCR实验室SOP文件提纲管理文件部分1。PCR实验室设置及管理2。PCR实验室人员配置及管理3。实验人员的培训管理4。仪器设备管理5。实验室内务管理6。检验报告单管理7。
11、试剂准备区的配置、功能及管理8。标本制备区的配置、功能及管理9。扩增区的配置、功能及管理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规章制度 试剂准备区工作制度 标本制备区工作制度 扩增分析区工作制度标准操作程序文件部分10.定量PCR扩增仪使用、维护及校准程序11.离心机使用与维护标准操作程序12.超净工作台使用与维护标准操作程序13.生物安全柜使用与维护标准操作程序14.漩涡振荡器使用与维护标准操作程序15.加样器使用与维护标准操作程序16.加样器校准操作程序17.冰箱使用与维护标准操作程序18.紫外线消毒车使用与维护标准操作程序19.恒温金属浴使用与维护及校准程序20.传递窗使用与维护标准操作程序21.仪器故
12、障时的标记放置标准操作程序22.临床标本的采集标准操作程序23.标本验收和保存的标准操作程序24.标本编号的标准操作程序25.实验台放置规范程序26.核酸扩增的标准操作程序27.HBV核酸扩增标准操作程序28.HCV核酸扩增标准操作程序29.检测结果报告程序30.实验结果有效性判断程序31.实验结果保存程序32.室内质控操作程序33.室间质评操作程序34.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程序35.实验室废弃物标准处理程序36.实验室清洁标准程序37.试剂质量检测标准操作程序38.实验耗材质量检测标准操作程序39.实验耗材购买、验收及贮存程序40.实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程序41.实验室常用液体试剂配制操作程序42
13、.抱怨处理程序43.应急处理程序44实验室污染紧急防范程序附表及附图实验室平面图结果报告单模式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简历表实验室工作人员一览表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拟开展临床扩增项目表冰箱温度记录表工作区温度、湿度记录表试剂清点及配置登记表标本贮存温度记录表扩增仪器运行状况记录表离心机运行状况记录表工作人员体检表PCR实验室复检重点项目 1.人员管理 2.标本管理 3.设备管理 4.质控管理 5.检测方法6.检验报告质量 7.生物安全执行及记录 8.各项记录规范要求 9.现场实验考核 10.抱怨记录处理情况复检结果的判断按照初次验收标准,十章三十八款。合格:少于2小项(含2小项)缺陷基本合格:少于5小项(含5小项)缺陷不合格:多于6小项(含6小项)缺陷 谢 谢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