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 作 协 议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龙岩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分公司丙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一、总 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龙岩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丙方租用乙方XX范围内同轴电缆传输网络达成本协议。二、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利用“以太有源光网络同轴电缆入户”技术方式为_小区用户解决宽带接入,负责工程投资和施工,
2、所建工程和设备产权属甲方所有。 2、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对口进行该小区建设的协调工作。 3、甲方向乙方租用“小区机房客户端”同轴电缆,租金计费方式为:从甲方开通客户宽带业务的次月起按 元/月/户支付给乙方。 4、甲方每月10日前提供利用乙方同轴电缆开通的有线宽带客户数量,经过乙方确认后,以报表具体核对数为依据支付上个月租金给乙方。 5、甲方应做好产权内的所有设备和管线的维护、抢修工作,确保不影响乙方业务开展。 6、甲方保证根据乙方实际需要,以优惠价格为乙方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以及移动通信的相关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该小区内机房客户端的同轴电缆和甲方共用,并配合甲方做好网络接
3、入的工程施工和协调工作,以保证甲方管线资源到位后开展业务接入。2、乙方应及时提供该小区接入传输网络的布线图给甲方进行工程规划设计、勘察、施工等。3、 乙方指定专人负责该小区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的确认工作。4、 乙方不得将该小区范围内同轴电缆提供给甲方的竞争对手使用。5、 乙方应做好产权内的所有设备和管线的维护、抢修工作,确保不影响甲方业务开展。 6、乙方保证免费提供数字电视的走底字幕、导视频道、户外广告及其他宣传渠道的可用资源,以便宣传双方合作业务。(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丙方提供有线宽带接入运营资质和互联网出口与甲、乙方共建合作小区,发展有线宽带客户。三、 保密协议三方对彼此之间提供或履行本协
4、议了解到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组织、业务发展等)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除非法律规定或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协议外的第三方提供、披露或泄露与对方有关联的上述资源和信息,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2、本协议的保密期包括协议有效期及协议终止后五年。四、 违约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三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按本协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
5、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五、 争议解决1、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三方约定向XX人民法院起诉。六、 合作期限1、本合作协议书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2、合作期满前1个月,三方应协商继续合作事宜。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五年,顺延次数不限。如有存在异议,则应在三方共同协商后重新签订合作协议。七、 协议终止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乙、丙三方或其中一方或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及时将情况告知其他方,并提供相关部门
6、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三方之间应当继续履行协议。2、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如战争、核污染;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等。3、 因国家政策性改变导致合作终止的,三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应妥善解决用户的善后事宜。4、 因三方协议终止而用户需要继续使用甲方服务的,乙方应继续提供资源直至甲方解决用户接入,以维护用户权益,甲方应按照协议要求,继续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八、 附则1、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部分条款的无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三方之前签定的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条款为准。2、 未经三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对于本协议未尽事项,三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 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分公司 授权代表:乙方:龙岩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分公司 授权代表: 开户行: 帐户名:龙岩市广播电视网络有线公司 分公司帐 号:丙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授权代表:签定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