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式破碎机采购合同范本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gzsy2013-3-014 甲方(采购):贵州双赢生态肥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3年3月25日 乙方(供货):河南新乡市利达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过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下列产品达成协议,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依据甲方采购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标的(物资/工程/服务)。二、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2、交付的产品应与甲方规定的型号规格以及规格响
2、应表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交货时间:2013年10月21日前。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贵州省双赢生态产业园项目建设地(贵州省开阳县双流镇白安营村黄柏井),现场过磅及按供货清单清点验收。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车运输、费用包含在设备购置中。 六、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双方约定为准,如无约定的以标的物的实际行业质保规定为准。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
3、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七、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
4、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甲乙双方相关规定办理。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违约。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结算方法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
5、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付设备总款 (玖拾肆万壹仟贰佰元整)的 30%,完成制作设备后,乙方通知甲方到制作现场验收后付设备总款 (玖拾肆万壹仟贰佰元整)的50%,设备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设备总款 (玖拾肆万壹仟贰佰元整)的10%,设备总款 (玖拾肆万壹仟贰佰元整)的10%的留作质保金,在设备合格
6、运行六个月后支付。 十一、质保金:需提供质保期的采购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其他约
7、定事项: 十五、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六、违约终止合同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七、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
8、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八、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贰正肆副),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委托代表(签字
9、 开 户 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号: 签定日期:2013年3月25日篇二:破碎机鄂板购销合同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定地点: 一: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平方、单价 、金额、备注签定时间:年月日注以上价格为当时市场价格。 二: 质量要求:石板材厚1.5mm以上,无缺陷、无损伤、无疤痕。 三: 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送货到需方厂内。 四: 运输搬运及费用负担供方自付。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定金壹万元,货送到一半后,需方付到已供货量货款的60%,全部送到及安装完后需方付全部货款及安装费的80%,一个月后如没有质量问题需方一次性付清。 六
10、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黄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安装方一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手机: 手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篇三:移动式破碎机合同草稿 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 设 备 供 货 合 同 合 同 号: 设备名称: 买 方: 卖 方: 地 点: 签订时间:(正本) cx-031 xysjd-400电动移动式破碎锤 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
11、业有限公司 烟台兴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巴林左旗林东镇 2012年4月28日 合 同 目 录 第一章 设备供货内容和范围 第二章 合同金额和支付条件 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交货期、收货人和交货地点 文件资料 涂装要求 包装和运输要求 设备的质量检验和验收 质量保证 技术协助 保证和违约罚款 诉讼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备品备件及易损配件 不可抗力 合同附件 法定地址及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名买方: 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 卖方: 烟台兴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双方就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
12、扩建工程中电动移动式破碎锤设备供货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设备供货合同。 第一章供货范围和内容 1.1 卖方供货设备为: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xysjd-400电动移动式破碎锤供货范围表》;卖方供货设备的使用条件和技术规格应满足本合同附件六《现场技术条件》;卖方供货设备的质量和性能应满足本合同附件七《设备参数及制造要求》的要求。 1.2 卖方供货设备应包括本合同附件一:《xysjd-400电动移动式破碎锤供货范围表》中全部配套产品和部件,应为崭新的、完整的成台/套产品,并按成套交货。 1.3 卖方供货设备应包括本合同附件五《设备随机备件专用工具清单》
13、中的全部随机专用工器具。 1.4 卖方供货设备应包括安装、调试、试车及设备正常运行一年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卖方应保证备品备件和易损件的品种和数量满足设备安装、调试、试车和运行一年的需要,不足的备品备件部分卖方应免费提供,备品备件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四,具体实施按本合同第十三章执行。 1.5 卖方应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试车、生产、维修所需的图纸、作业指导书、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和资料。 1. 6卖方供货设备出厂前应满足国家出厂标准规定的设备防护要求,严格按试组装要求进行检查和试验(试运行)。 1.7 卖方所供全部设备,包括其配套产品(包括标准配套设备),其所有铭牌须全部
14、使用不锈钢材质制作,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生产日期(精确到月)及主要技术参数。设备名称中的设备编号应与附件一:《xysjd-400电动移动式破碎锤供货范围表》相符,并必须在铭牌中表示,铭牌的制作应符合gb/t13306-91《标牌》的有关规定。 1.8 本合同签订后,卖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三规定提交满足买方设计所需的设备资料。上述资料应得到买方的正式书面确认。卖方设备制造图完成后,买方将立即对卖方的设备制造图进行审查,卖方在制造过程中所做的任何修改须经买方同意并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买方对其进行的审查并不解除卖方的责任。 1.9 卖方选定的配套设备供货厂家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如有更改必须取
15、得买方的书面同意,卖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定期(具体时间双方商议决定)向买方报告本合同设备制造的进度以及制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第二章 合同金额和支付条件 2.1 卖方供货设备(含备件、现场服务费、运费、技术资料等)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2.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玖拾贰万元整。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二中分项价格表提供报价,本合同价格是固定不变的总价,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合同的价格。其中,备品备件款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备品备件和合同设备一起发货。 2.2 本合同的价格已充分考虑了合同终止前的任何风险和涨价因素。因此,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的总价。 2.3 本合同的价格包括: 2.3
16、1 设备的全部材料费用 2.3.2 设备的全部加工费用2.3.3 设备在卖方制造厂内预组装、预拼装、预调试直至现场合同工厂验收所需消耗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等费用。设备在预调试、调试、试拼装、直至设备验收之日的正常消耗的备件及易损配件没满足其对应要求的不足部分,由卖方无偿提供。 2.3.4 包括为防止设备在运输途中变形而特殊设计的支架和支护及封、护车等全部费用。 2.3.5 包括卖方将设备运抵使用现场的运费和装卸(不包括现场卸货用的吊车费用)等一切费用。 2.3.6 包括设备设计及图纸的转化费用。 2.3.7 包括设备的成套费用、组装、试验、检验及出厂前的机械运转试用。 2.3.8
17、包括设备在工厂内质量检验等费用。 2.3.9 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在抵达使用现场交货以前的一切税费。 2.3.10 包括卖方应提交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和图纸费用。 2.3.11设备正常运行一年所需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费用。 2.4 支付条件 合同签订后卖方提供与设备合同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给买方,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作为预付款,全部设备运到买方现场并运抵井下安装调试满负荷试车验收合格后,解除预付款保函,卖方提供17%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金从安装负荷试运行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算起一年后结清。预付款保函格式见附件八。 第三章 交货期、收货人和交货地
18、点 3.1 交货期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如果确实由于买方和设计等其它不确定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
19、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
20、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
21、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
22、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 卸ㄎ缓细癫贰6杂诓缓细衿罚追娇梢杂枰曰换酢963513f4-6fc5-4e40-90df-7f966847e9b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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