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公差管理,本着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重新修订差旅费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因公出差的情况。
三、审批权限
序号
项目
审核人
审批人
1
副总经理级和总经理助理级员工的出差申请
总经理
2
部门经理级员工3天以内的出差申请(含3天)
主管领导
部门经理级员工3天以上的出差申请
主管领导
总经理
3
员工的出差申请
部门负责人
主管领导
四、差旅费审核、报销流程
1、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员工《出差审批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
2、可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报批的,须事先口头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待返程后,立即补办出差审批手续。
2、申请出差的员工应认真填写《出差审批单》的各项内容,包括姓名、部门、职务、出差是由、地点、拟搭乘交通工具以及本次出差的全部预计费用,特殊情况及要求须在备注栏列明。
3、出差员工凭《出差审批单》原件到公司前台订票和在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登记,前台工作人员及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并留存复印件。
4、出差员工返回到达公司之日起3日内应填写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地点、工作内容、报销项目、金额等,并附《出差审批单》,经公司的财务审批流程,予以报销。
5、差旅费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
3、遇有特殊情况只能以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姓名以备核查。
6、 所有报销自返回到达公司之日起超过半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允许再报销)
7、特殊情况的超标部分必须逐级审核,经公司领导对超标部分审批后,财务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五、差旅费的定额标准
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两种,具体定额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
类
职务
轮船
飞机
火车
出差地
交通费
住宿费标准
4、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
总经理
一等舱
普通舱
软席车
实报/50
500
600
副总经理级、助理级
二等舱
短途硬
座、长
途硬卧
400
500
部门经理
副经理
-
200
300
其余人员
150
200
* 特殊地区指:北京、上海。
说明:
1、交通费
① 出差员工应该按岗位级别选择交通工具,如因工作需要,出差人超标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等交通工具的,应事先在《出差申请单》备注栏注明原因,在征得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乘坐,否则超标费用自理。
② 员工出差如遇机票价格低于或基本相当于火车票价格的,可在备注栏注明,申请乘坐飞机,
5、公司给予其在同等火车票价格范围内的报销。
③ 员工乘坐火车,在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卧铺票。
④ 外出参观、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外派员工回公司汇报工作或参加会议(活动)的,应提前做好准备,统一安排,合理选择交通工具。
⑤ 员工在出差地的交通费分为机场与市区间的往返交通费及市区内交通费,乘坐飞机出差的员工可以报销机场与市区间的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在限额标准(每人每天50元)内实报实销,超出部门费用自理。
2、住宿费
出差员工应在住宿费的限额标准内安排住宿,实报实销,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六、机票的订购
出差机票原则上由公司
6、前台统一订购,特殊情况除外。前台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出差审批单》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同时须建立订票工作台帐。
七、其他
1、派驻外地的项目管理人员,再出差异地,可参照以上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2、随同领导出差的员工可随领导标准报销住宿费和交通费。
八、责任
报销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不但取消报销资格还将以报销额的两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九、附则
1、本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原制度同时作废。
2、本管理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起草、制订、修订及解释。
附件1
出差审批单
年 月 日
部门
姓名
职务
出差地点
出差是由
拟搭乘交通工具
往返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天
预计费用
备注
分管(部门)
领导审批
公司领导审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