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3.100.10 J 84 ZZB 浙江制造标准 ZZB 0432015 履带式露天潜孔钻车 Openpit crawler type downhole drills 2015 - 12 - 24 发布 2015 - 12 - 31 实施 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促进会 发 布 ZZB 0432015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基本要求 . 2 5 技术要求 . 2 6 试验方法 . 4 7 检验规则 . 6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8 9 质保承诺 . 8 ZZB 043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
2、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是在原行业标准JB/T 10247-2001履带式露天潜孔钻车的基础上进行重新制定,针对国内外产品及行业发展情况而完善和提升。 本标准由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促进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红五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志高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桂华良、郑苏录、郑睿行、毛云雁、何雨华、徐雪峰、王冬冬。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ZZB 0432015 1 履带式露天潜孔钻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履带式露天潜孔钻车的术语和定义、基
3、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和质保承诺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履带式露天潜孔钻车(以下简称产品)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621-2008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性能试验方法 GB/T 6247 凿岩机械与便携式动力工具 术语 GB/T 13306-2011 标牌 GB/T 13344 潜孔冲击器和潜孔钻头 GB/T 13916 冲压件形状和位置未注公差 GB/T 14039-2002 液压传
4、动 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 GB/T 16710.3 工程机械 定置试验条件下司机位置处噪声的测定 GB 26545-2011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钻孔设备安全规范 GBZ/T 192.1-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 1 部分:总粉尘浓度 QC/T 518-2013 汽车用螺纹紧固件拧紧扭矩规范 JB/T 3576-2010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防锈通用技术条件 JB/T 4385.1-1999 锤上自由锻件 通用技术条件 JB/T 5000.4-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 4 部分 铸铁件 JB/T 5000.6-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 6 部分 铸钢件 JB
5、/T 5943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6430-2014 一般用喷油螺杆空压机 JB/T 7161-2011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热处理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7162-2014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结构钢熔模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7163-2014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钢制模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7164-2014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机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JB/T 7165-2014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JB/T 7167-2014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7302-2006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
6、件 JB/T 9857-2010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10902-2008 工程机械 司机室 JB/T 11757-2013 全液压露天钻车 ZZB 0432015 2 3 术语和定义 GB/T 6247(所有部分)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整机重量 指在标准配置下,不加任何外力或负载的机器重量。 3.2 工作状态尺寸 产品在现场钻孔作业时,产品最大空间尺寸。 3.3 姿态与定位 钻车的钻臂举升与下降、伸缩、水平摆动,托架的前倾与后倾,推进器的补偿,履带的仰俯等动作的总称。 4 基本要求 4.1 应具备液压系统、气动系统、动力系统配置、结构件
7、等设计计算能力。 4.2 产品从方案确定到设计文件完善直至产品试制和批量生产过程要有明确的工艺路线,尤其要体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4.3 应具备产品重要零部件的材料化学成分、热处理金相分析能力以及重要焊接件的无损探伤分析能力以及产品行驶性能、凿岩性能等主要技术参数的检测能力。 5 技术要求 5.1 主要性能参数 产品的主要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主要性能参数 产品分类 小型 中型 大型 钻孔直径 mm 65115 90140 140255 钻孔深度 m 225 328 440 钻杆规格 mm 5076 76102 102146 推进力 kN 1020 1823 2033 机重 kg 4
8、,00010,000 6,00022,000 10,000 行走速度 km/h 1.54.0 1.53.5 1.53.0 爬坡能力 25 25 25 刹车距离 mm 300 300 300 离地间隙 mm 300 300 300 5.2 安全要求 产品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26545-2011的规定。 ZZB 0432015 3 5.3 性能要求 5.3.1 整车 5.3.1.1 钻车应装有吸尘装置,并应保证良好的可靠性。 5.3.1.2 钻车的液压系统应安装压力释放装置和压力安全阀。如果采用可调式液压阀,则应具有防松装置。液压系统和气动装置均应配备压力监控装置。 5.3.1.3 产品外形尺寸
9、的相对误差为5%。 5.3.1.4 产品机重的相对误差为5%。 5.3.1.5 产品每档行走速度参数的相对误差为10%。 5.3.1.6 产品的工作压力(气、液压)、凿岩耗气量、液压流量、行走速度、牵引力、外形尺寸(包括运输状态、轮廓尺寸和工作状态尺寸)、机重、凿岩速度、回转扭矩等应符合企业明示值。 5.3.1.7 在凿岩过程中,回转头及冲击器不得有停转、中止冲击,推进不得有停止、爬行现象。 5.3.1.8 安装回转头的滑座在导轨上移动时,其空载推进应灵活,不得有爬行和卡滞现象。 5.3.1.9 产品作业噪声应小于 125 dB(A)。 5.3.2 司机室 5.3.2.1 司机室内的粉尘含量应
10、不大于 2 mg/m3。 5.3.2.2 司机室内的噪声应小于 85 dB(A)。 5.3.2.3 司机内的光照度不小于 100 lx。 5.3.2.4 司机室应符合 JB/T 10902-2008 的规定。 5.3.3 姿态与定位参数 5.3.3.1 产品的履带调平角度、钻臂俯仰角度、推进器俯仰角度、钻臂摆动角度、推进器摆动角度等姿态与定位参数应符合企业明示值。 5.3.3.2 产品姿态与定位参数的相对误差为5% 。 5.3.3.3 产品姿态与定位的各种动作应准确、灵活、平稳,并保证有足够的刚性、强度及稳定性。 5.3.4 推进器技术参数 5.3.4.1 产品的推进器推进长度、补偿长度、推进
11、力、提升力应符合企业明示值。 5.3.4.2 推进器推进长度、补偿长度的相对误差为5%。 5.3.4.3 推进器推进力、提升力的相对误差为10%。 5.3.5 凿岩覆盖范围 5.3.5.1 产品的凿岩覆盖范围应符合企业明示值。 5.3.5.2 凿岩覆盖范围的相对误差为10%。 5.3.6 液压系统 5.3.6.1 需要调节压力的油路应设置压力测量仪器仪表或测压接口。 5.3.6.2 产品在做定位、行走与凿岩动作时,各油路的最大压力应符合企业明示值。 5.3.6.3 产品液压系统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应不超过 GB/T 14039-2002 规定的 12/14/16。 5.3.6.4 液压缸泄露移
12、动量应符合 JB/T 11757-2013 中 5.3.6 的规定。 5.3.6.5 液压系统密封性应符合 JB/T 11757-2013 中 5.3.4 的规定。 5.3.6.6 液压系统在最大工作压力下,不应有漏油现象,其渗油处数应不多于 3 处。 ZZB 0432015 4 5.4 产品制造 5.4.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4.2 所有零部件必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方可装配。 5.4.3 用于产品装配的加工件、外购件、标准件应符合 JB/T 11757-2013 中 5.2 的要求。 5.4.4 结构钢熔模铸件质量应符合 JB/T 716
13、2-2014 的规定。 5.4.5 铸钢件与铸铁件质量应分别符合 JB/T 5000.6-2007 和 JB/T 5000.4-2007 的规定。 5.4.6 钢质模锻件质量应符合 JB/T 7163-2014 的规定。 5.4.7 自由锻件质量应符合 JB/T 4385.1-1999 的规定。 5.4.8 机械加工件质量应符合 JB/T 7164-2014 的规定。 5.4.9 热处理件质量应符合 JB/T 7161-2011 的规定。 5.4.10 焊接件质量应符合 JB/T 7167-2014 的规定。 5.4.11 产品装配质量应符合 JB/T 7165-2014 的规定。 5.4.1
14、2 产品的涂装质量应符合 JB/T 9857-2010 的规定。 5.4.13 产品的防锈质量应符合 JB/T 3576-2010 的规定。 5.4.14 冲压件未注公差尺寸应符合 GB/T 13916 的规定。 5.4.15 各软管的装配应按系统图进行连接,不得有扭曲、折叠现象。 5.4.16 紧固件的拧紧力矩应符合 QC/T 518-2013 的规定。 5.4.17 产品配套的潜孔冲击器和钻头应符合 GB/T 13344 的规定。 5.4.18 产品配套的空压机应符合 JB/T 6430-2014 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6.1.1 用测量的仪器、仪表应有有效期内的检定合
15、格证明,并能满足测量精度要求,在试验前对仪表进行检查、校准。 6.1.2 环境温度为 040,相对湿度在 80%以下,海拔高度不超过 1500 m。 6.1.3 产品稳定性试验场地应为平坦、干燥、附着性能良好的土石或水泥场地。 6.1.4 行走试验应在平坦、干燥、附着性能良好的土路上进行,其长度不小于 20 m。 6.1.5 爬坡试验应在平坦、干燥且坚实的土坡道或碎石粘土坡道上进行,坡道坡度不小于规定值,长度不小于 10 m。 6.2 产品稳定性试验 产品的稳定性试验按GB 26545-2011规定进行。 6.3 空运转试验 接通气源,检查各连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错装、漏装等现象;启动行走马达
16、进行前进、后退、 转弯等试验,检查行走是否正常,行驶方向是否与操纵方向一致。 6.4 基本参数试验 6.4.1 产品的机重用称重法测量,产品的外型尺寸用钢卷尺测量。 6.4.2 产品安全性的检查按 GB 26545-2011 规定进行。 ZZB 0432015 5 6.4.3 按液压系统及供水、供气系统的设计要求调定各调压点的工作压力,用精度不低于1.6%的压力表检查液压系统各回路压力;用精度不低于2.5%的压力表检查供水、供气系统各回路的压力。 6.4.4 用精度不低于2%的流量计串入各回路系统中,测量液压系统工作流量。 6.4.5 加工件、外购件、标准件的检查按照 JB/T 11757-2
17、013 的规定进行。 6.4.6 司机室内的光照度用照度计测量。 6.4.7 离地间隙用卷尺测量。 6.5 底盘功能试验 6.5.1 钻车正常行驶,用卷尺、秒表测定其行走速度。 6.5.2 将一具有有效量程的拉力器一端固定,另一端用钢丝绳与钻车连结,在钻车行驶中测定其牵引力。 6.5.3 推进器在垂直状态下,钻车底盘借助调平缸做俯仰动作,用重坠和角度规检测履带调平角度。 6.6 爬坡和制动试验 6.6.1 产品应符合 6.1.5 规定的坡道上行,距离不小于 5 m,检查在整个坡度上行驶是否正常,行驶中不允许出现停止现象。 6.6.2 产品应符合 6.1.5 规定的坡道下行,突然刹车,用卷尺测定
18、其下滑距离,重复三次,取其平均值。 6.7 钻臂功能试验 6.7.1 钻臂在做各种动作时均应平稳,并能在任何位置制动。 6.7.2 产品停放在符合 6.1.4 规定的路上, 使钻臂俯仰缸活塞杆分别处于完全缩回和完全伸出两个状态,分别用角度规和水平尺或铅坠测出该位置与水平面的夹角,将测出的两个夹角相加计算出钻臂俯仰角度。 6.7.3 产品停放在符合 6.1.4 规定的路上,将钻臂调整至适当的俯仰角度;推进器处于水平位置,在钻臂前后两端的适当位置确定两个测量点, 并将铅坠悬挂于这两点上; 使钻臂摆动缸活塞杆从完全缩回状态运动到完全伸出状态,利用铅坠顶点在地面画出钻臂左右极限位置的扇形面图形,并用式
19、(1)计算出钻臂的摆动角 : )2/()arctan(2hcdab ( 1 ) 式中: ab钻臂前端点摆动的距离; cd钻臂后端点摆动的距离; hab 与 cd 之间的距离。 6.8 推进器功能试验 6.8.1 用钢丝绳在前、后端合适的部件上与滑板之间连接具有有效量程的测力器,启动推进马达,分别读取静止状态 5 s 后的推、拉力值,重复三次,取其平均值即为所测得的推进和提升力。将推进器调到水平状态,启动推进马达,使凿岩器移动至推进器后端的极限位置,用卷尺测量其有效推进行程;借助补偿缸使推进器在托架上移动,用卷尺测量其极限位置时的补偿长度。 6.8.2 推进器在垂直状态下,借助推进器摆角缸使推进
20、器左右摆动,用重坠和角度规检测摆动角,移动定位插销检测摆角缸在两孔位固定时推进器摆动角度。 6.8.3 推进器借助俯仰缸做俯仰动作,用重坠和角度规检测推进器俯仰角。 ZZB 0432015 6 6.9 密封性能试验 在检测的全过程中,随时观察气、液系统的各结合面和管接头处有无泄漏;在静止保压15 min后各连接处也应无明显的渗漏;将推进器的重心移至最前端,使支臂缸伸至最大,活塞杆在4 h的缩固量应小于3 mm。 6.10 紧固件的拧紧力矩试验 用扭力扳手抽检产品关键部位的紧固件、管接头的拧紧力矩,抽检数量不少于3个。 6.11 凿岩试验 6.11.1 将推进器调节至顶住岩石, 启动冲击器及回转
21、头使钻车处于凿岩状态, 同时观察各部件和仪表是否工作正常。 6.11.2 在产品额定工作压力(气压)情况下,采用名义孔径钻凿岩石抗压强度为 120MPa160MPa 的岩石用秒表和钢尺检测首根钎杆的凿岩速度。 6.11.3 产品凿岩耗气量的检测按照 GB/T 5621-2008 的规定进行。 6.11.4 产品噪声的检测按照 GB 26545-2011 附录 A 的规定进行。 6.11.5 司机室内噪声的检测按照 GB/T 16710.3 的规定进行。 6.11.6 司机室粉尘浓度检测按照 GBZ/T 192.1-2007 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产品应逐台进行出厂检验。
22、 7.2 型式试验 7.2.1 产品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 研制的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b) 产品在设计、工艺和使用的材料有重大变更时。 c) 正常生产的产品每隔 35 年;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成批或大量生产的产品,每三年进行一次。 e) 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或用户按规定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检数量为一台。 7.3 产品质量检验的项目和质量特性类别 产品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项目见表2。按检验项目对产品性能的影响程度,将检验项目的质量特性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影响程度最大,其余依次递减。 表2
23、产品质量检验的项目和质量特性类别 序号 检验项目 质量特性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类别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凿岩耗气量 L/s A 5.3.1.6 6.11.3 ZZB 0432015 7 表 2 产品质量检验的项目和质量特性类别(续) 序号 检验项目 质量特性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类别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2 液压压力 Mpa A 5.3.1.6 5.3.6.2 6.4.3 3 液压流量 L/s A 5.3.1.6 6.4.4 4 司机室噪声 dB(A) A 5.3.2.2 6.11.5 5 产品作业噪声 dB(A) A 5.3.1.9 6.11.4 6 安全性 A 5.2 6.4
24、.2 7 刹车距离 mm A 5.1 6.6.2 8 牵引力 KN A 5.3.1.6 6.5.2 9 提升力 KN A 5.3.4.1 6.8.1 10 推进力 KN A 5.3.4.1 6.8.1 11 稳定性 A 5.2 6.2 12 行走速度 Km/h B 5.3.1.6 6.5.1 13 爬坡能力 B 5.1 6.6.1 14 凿岩速度 mm/min B 5.3.1.6 6.11.2 15 耐压性 B 5.3.6.6 6.9 16 密封性 B 5.3.6.4 5.3.6.5 6.9 17 钻臂俯仰角度 B 5.3.3.1 6.7.2 18 推进器俯仰角度 B 5.3.3.1 6.8.
25、3 19 钻臂摆动角度 B 5.3.3.1 6.7.3 20 推进器摆动角度 B 5.3.3.1 6.8.2 21 履带调平角度 B 5.3.3.1 6.5.3 22 紧固件扭矩 Nm B 5.4.16 6.10 23 司机室粉尘 mg/m3 B 5.3.2.1 6.11.6 24 司机室光照度 lx B 5.3.2.3 6.4.6 25 推进长度 mm B 5.3.4.1 6.8.1 26 补偿长度 mm B 5.3.4.1 6.8.1 27 离地间隙 mm B 5.1 6.4.7 28 制造质量 C 5.4 6.4.5 29 机重 Kg C 5.3.1.6 6.4.1 30 外形尺寸 mm
26、 C 5.3.1.6 6.4.1 31 防锈质量 C 5.4.13 目测 32 涂装质量 C 5.4.12 目测 33 产品标志 C 8.1 目测 34 产品包装 C 8.2 目测 检验类别中标识:“”表示必检验项目;“”表示可不检验的项目。 ZZB 0432015 8 7.4 判定规则 经检验, 表2中每台样机的A类项目全部合格、 B类项目中的不合格项目数不大于一项和C类项目中的不合格项目数不大于两项时,所检样机可判定为合格。如果A类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B类项目中有任何两项不合格,亦或C类项目中有任何三项不合格时,即判定该样机为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产品标
27、志应符合GB/T 13306-2011的规定,其内容包括: a) 产品型号、名称; b) 基本参数; c) 产品编号; d) 制造日期(年、月); e) 制造企业名称和商标。 8.2 包装及运输 8.2.1 产品的随机工具、备件、技术文件可采用箱装,其包装应符合 JB/T 7302-2006 的规定。包装箱上还应有产品执行标准、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等标识。 8.2.2 产品包装应符合陆路、水路运输及装卸、起吊的要求。对电机、电器、部分液压元件(如活塞杆)等应进行局部防护包装。 8.2.3 对悬挂的软管、线缆等进行局部捆扎包装。 8.3 贮存 产品存放应防水、防潮、防曝晒、防腐蚀;长期存放不使用
28、应放尽油箱和注油器中的油,并在产品外露未涂漆表面涂防锈油。 9 质保承诺 9.1 提供技术资料 正式交货时需向用户提供下述有关技术资料: a) 产品合格证; b) 装箱单(含主机、随机备件、工具、易损件等); c)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d) 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编号、生产日期、重量等; e) 产品零部件手册。 9.2 质量承诺 9.2.1 在钻车产品使用期间,由于产品质量造成的安全隐患或损失,制造单位将承担相关的损失及责任。对于非产品质量出现的意外损伤或缺陷,也应积极配合管养单位提供服务。 ZZB 0432015 9 9.2.2 一年内除了耗损件(钻头,钻杆,夹钎器等)之外,其他零部件出现的质量问题(未按养护规定保养的情况除外),由钻车制造单位负责根据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维修、维护,当产品无法保证安全运营情况下,由钻车制造单位负责维修。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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