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技[2009]48号
温州技工学校
2009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
本校各处室、教研组:
为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提高工作效能,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我校职业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校务会研究,现就2009年度各处室和教研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确保目
二、考核范围
各处室、教研组
三、考核内容
本年度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职能目标和共性目标,职能目标基本分70分,共性目标基本分为30分。
职能目标要涵盖各处室、教研组工作职责,由各处室根据学校工作目标和处室
2、重要职能工作提出,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报校务会议研究通过。
共性目标由办公室提出,经校务会议研究确定
四、考核奖惩办法
㈠ 以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办法,对照工作目标进行督查、抽查和年终考查。
㈡ 各处室、教研组于2010年1月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自评,写出简明扼要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报办公室。校考核小组对各处室、教研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校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总分=职能目标得分+共性目标得分+加分。
㈢ 对下列情况予以加分:
1、各处室、教研组获市级及以上部门授予综合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予以适当加分。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奖的分
3、别加3分、2分、1分。重叠获奖按最高奖加分。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或证书(奖杯、奖牌照片)为准,当年未能加分的转入下一年度。各处室教研组职能工作获上级嘉奖的,相应加分。
2、完成省市目标任务突出的;重点难点工作有重大突破的;创新性工作成效显著的;其他工作出色的,酌情加分。
3、各处室、教研组典型经验或通讯报道在局级及以上媒体发表的,酌情加0.1—1分。
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处室、教研组评先资格:
1、处室教研组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的;
2、处室教研组发生被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等不良事件,影响恶劣的;
3、处室人员无故推辞值班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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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核过程弄虚作假、谎报虚报成绩等不当行为的;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政绩相结合,作为对处室、教研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
2、考核结果与先进评比相结合,作为年终先进和先进个人评比的主要依据。
3、考核结果与奖金发放挂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六、组织领导
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孙爱萍校长任组长,蒋黎光、周恒、徐思哲、杨文燕任副组长,成员为:刘建明、肖云考、李丽丹、陈俐丽。
附件:1、共性目标考核标准
2、职能目标考核标准
3、教研组考核标准
二○○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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