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xx股份公司及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各项目。第三条 生产安全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
2、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致使项目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其他属生产安全一般隐患。 第四条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分级挂牌督办的原则,公司负责一般隐患排查治理的挂牌督办工作。第五条 公司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生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一)、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通报至局及公司的;(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通报至局及公司的;(三)、经举报、媒体报道并经核查属实的;(四)、xx股份、局及公司组织督查中发现的。 第六条 公司对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之一的隐患,及时下达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附件1),并登记建档,同时跟踪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 第七条 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包括
3、以下内容: (一)、工程项目的名称; (二)、隐患的具体内容; (三)、治理要求及时限; (四)、督办解除的程序; (五)、其他有关的要求。 第八条 各项目是生产安全隐患治理、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排查每一项工程的安全隐患,对技术难度大、作业风险高的项目应重点定期排查,及时登记建立隐患档案,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消除。各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第九条 各项目接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治理。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公司备案,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
4、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 各项目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应严格控制安全风险,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同时按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及时书面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直至该隐患完成治理并销除为止。 第十一条 各项目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的,应提早向公司书面报告,并确保及时完成隐患治理。由当地有关部门指出的生产安全重大隐患,还应按规定配合公司向当地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治理主管部门申报,完成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由当地有关部门指出
5、的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在治理完成后,应按规定配合公司向当地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治理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完成各项手续后,配合公司向局报送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报告,并附相关验收资料;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继续排查治理,直至验收合格。 第十三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之一的,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应配合公司向局提交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报告,并附相关证明的照片或影像等资料。 第十四条 公司接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报告后应认真审核,符合要求的办理销号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继续治理,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五条 各项目接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后未认真执行的,公司根据情节和隐患治理需要,约
6、谈其相关负责人;未认真整改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按有关规定从重追究项目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各项目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项目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 1.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 2.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流程附件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编号: 经检查, 项目存在以下生产安全隐患: 现对你项目上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挂牌督办,责令你单位于 年_ 月 _日前治理完毕。治理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1、项目主要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2、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应每 _天报告一次隐患治理工作进展情况;3、治理期间,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xx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章)年 月 日注:本通知一式两份,公司和隐患项目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