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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第一节》.ppt

1、一、卫生法的概念一、卫生法的概念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三、卫生法的特征三、卫生法的特征四、卫生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四、卫生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的地位五、卫生法体系五、卫生法体系六、卫生法适用范围六、卫生法适用范围七、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七、卫生法的基本原则第一章第一章 卫生法概述卫生法概述一、卫生法的概念一、卫生法的概念法的概念法的概念卫生法的概念卫生法的概念1 1、卫生的概念、卫生的概念 “卫生卫生”是指为维护人体健康而进行的一切个人和是指为维护人体健康而进行的一切个人和社会活动的总和。社会活动的总和。问题一:法在中国历史上的发展变化。问题一:法在中国历史上的发展变化。1 1

2、奴隶社会时期称法为刑、奴隶社会时期称法为刑,强调惩罚性。强调惩罚性。法法说文解字说文解字:“灋,刑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也,平之如水,从水;廌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东汉许慎东汉许慎法的概念2 2、公元前、公元前407407年年 “改刑为法改刑为法”李悝在李悝在法经法经中改刑为中改刑为法。法。他强调法主要不在于对人他强调法主要不在于对人的惩罚,强调公平和正义的惩罚,强调公平和正义是判断人们行为的标准和是判断人们行为的标准和准则。准则。3 3、公元前、公元前356356年年 “改法为律改法为律”秦国商鞅变法秦国商鞅变法法既不强调对人的惩罚,法既不强调对人的惩罚,也

3、不强调公平和正义,而是着也不强调公平和正义,而是着重强调人人遵守,普遍守法。重强调人人遵守,普遍守法。律律东汉许慎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说文解字“律,均布也律,均布也”4 4、19111911年辛亥革命年辛亥革命 法和律第一次连在一起法和律第一次连在一起使用,即强调公平和正使用,即强调公平和正义,又强调人们普遍遵义,又强调人们普遍遵守。守。5 5、19491949年新中国成立年新中国成立 法和法律二个词同时法和法律二个词同时使用,不加区分。使用,不加区分。法和法律严格区分,法和法律严格区分,法律成为法的一部分。法律成为法的一部分。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大及其常委

4、会制定的行为规范才能称为法律。为规范才能称为法律。2 2、卫生法的概念卫生法的概念 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用于调整在保护人体力保障实施的,用于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过程中所形成各种社会生命健康活动过程中所形成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卫生卫生使人体在出生前后便有一个比较使人体在出生前后便有一个比较强健的体质;强健的体质;促使人体在生活和劳动过程中增促使人体在生活和劳动过程中增强体质强体质,能够避免和抵御外部环境对人体,能够避免和抵御外部环境对人体的不良影响,并保持完满的精神的不良影响,并保持完满的精神状态和社

5、会适应能力;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对业已患病的人体进行治疗,使对业已患病的人体进行治疗,使之恢复健康。之恢复健康。2024/5/3 周五卫生法的形成与发展卫生法的形成与发展我国卫生法我国卫生法我国古代:周礼新中国之前新中国之后外国卫生法外国卫生法国际卫生法国际卫生法2024/5/3 周五1 1、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2 2、卫生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卫生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的。3 3、卫生法突出社会性而非阶级性。、卫生法突出社会性而非阶级性。4 4、卫生法既表现为专门的卫生法律、卫生法既表现为专门的卫生法律规范,也包括其它类型法律规范中规范,也包括其它

6、类型法律规范中有关卫生事务的规定。有关卫生事务的规定。广义卫生法广义卫生法国家制定或认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与人体健康相关的法律规可的,与人体健康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范的总和。狭义卫生法狭义卫生法全国人大及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卫生法律规范。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卫生法律规范。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卫生法调整的对象是指各种卫生法律规范调整卫生法调整的对象是指各种卫生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的社会关系。即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和国际组织及其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和国际组织及其内部,因预防和治疗疾病,改善人们的生产、内

7、部,因预防和治疗疾病,改善人们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及卫生状况,保护和增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及卫生状况,保护和增进公民健康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进公民健康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卫卫生生组组织织关关系系卫卫生生管管理理关关系系卫卫生生服服务务关关系系国国际际卫卫生生关关系系卫生法的调整对象(部门法的视角)卫生法的调整对象(部门法的视角):纵横交错的各种有关卫生的法律关系纵横交错的各种有关卫生的法律关系从卫生法调整对象的性质上看,卫生法的调整从卫生法调整对象的性质上看,卫生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卫生行政管理关系(一)卫生行政管理关系(二)卫生民事法律关系(

8、二)卫生民事法律关系(三)调整刑事法律关系(三)调整刑事法律关系(四)调整国际卫生关系(四)调整国际卫生关系从调整的内容来看:从调整的内容来看:(一)调整生命健康权益保障关系(一)调整生命健康权益保障关系(二)调整国家对公共卫生事业进行宏观(二)调整国家对公共卫生事业进行宏观管理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管理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三)调整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形成的(三)调整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形成的新型卫生法律关系新型卫生法律关系(四)调整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关系(四)调整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关系三、卫生法的特征三、卫生法的特征同自然科学尤其是与医学的发展紧密联系,同自然科学尤其是与医学的发展紧密联系,是自然科学与

9、社会科学相互交融并随着生物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交融并随着生物心理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而发展起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边缘交叉学科。来的一门新兴的边缘交叉学科。调节手段多样性调节手段多样性具有国家监督管理性具有国家监督管理性具有社会共同性具有社会共同性医学的角度:理论医学医学的角度:理论医学法学的角度:应用科学法学的角度:应用科学2024/5/3 周五四、卫生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四、卫生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卫卫生生资资源源管管理理公公共共卫卫生生监监督督管管理理疾疾病病预预防防与与控控制制宪法宪法 刑刑 法法民民 法法行行政政法法经经济济法法劳劳动动法法婚婚姻姻法法

10、卫卫生生法法其其 他他健健康康相相关关产产品品血血液液管管理理人人口口与与生生殖殖健健康康传传统统医医药药学学管管理理健健康康促促进进医医疗疗保保险险保保健健医医政政管管理理五、卫生法的体系五、卫生法的体系 总论:阐述卫生法学概念、研究对象、卫生法学体系总论:阐述卫生法学概念、研究对象、卫生法学体系总论:阐述卫生法学概念、研究对象、卫生法学体系总论:阐述卫生法学概念、研究对象、卫生法学体系与相关学科关系、卫生法概念、调整对象、卫生法形与相关学科关系、卫生法概念、调整对象、卫生法形与相关学科关系、卫生法概念、调整对象、卫生法形与相关学科关系、卫生法概念、调整对象、卫生法形成与发展、卫生法关系及基

11、本原则、医学发展面临的成与发展、卫生法关系及基本原则、医学发展面临的成与发展、卫生法关系及基本原则、医学发展面临的成与发展、卫生法关系及基本原则、医学发展面临的法律问题、卫生法与行政法、民法、刑法关系。法律问题、卫生法与行政法、民法、刑法关系。法律问题、卫生法与行政法、民法、刑法关系。法律问题、卫生法与行政法、民法、刑法关系。分论:阐述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制度。包括公共卫生、分论:阐述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制度。包括公共卫生、分论:阐述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制度。包括公共卫生、分论:阐述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制度。包括公共卫生、妇幼卫生、疾病控制、医政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妇幼卫生、疾病控制、医政管理、药

12、品医疗器械管理、妇幼卫生、疾病控制、医政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妇幼卫生、疾病控制、医政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红十字会管理、卫生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等。红十字会管理、卫生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等。红十字会管理、卫生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等。红十字会管理、卫生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等。2024/5/3 周五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由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构成相应的法律部门,又由由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构成相应的法律部门,又由各法律部门构成一国法律的整体,这是法律体系形各法律部门构成一国法律的整体,这是法律体系形成的基本框架。成的基本框架。1 1、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不、法律调整的

13、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同领域的社会关系;2 2、法律调整机制是划分法律部门的另一标准:手段、法律调整机制是划分法律部门的另一标准:手段或方式或方式。我国的法律部门1.宪法:宪法:宪法:宪法:根本法,静态的行政法根本法,静态的行政法根本法,静态的行政法根本法,静态的行政法2.行政法:行政法:行政法:行政法:纵向社会关系,动态的宪法纵向社会关系,动态的宪法纵向社会关系,动态的宪法纵向社会关系,动态的宪法3.民法:民法:民法:民法:平等主体财产与人身关系。平等主体财产与人身关系。平等主体财产与人身关系。平等主体财产与人身关系。4.刑法:刑法:刑法:刑法:犯罪与刑罚;历史最

14、为悠久犯罪与刑罚;历史最为悠久犯罪与刑罚;历史最为悠久犯罪与刑罚;历史最为悠久5.经济法:经济法:经济法:经济法:调整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经济关系。调整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经济关系。调整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经济关系。调整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经济关系。6.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关系。7.环境法:环境法:环境法:环境法: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8.程序法:程序法:程序法:程序法:诉讼程序(三大诉讼法)诉讼程序(三大诉讼法)诉讼程序(三大诉讼法)诉讼程序(三大诉讼法)5.军事法:军事法:军事法:军事法:军事管

15、理和国防建设军事管理和国防建设军事管理和国防建设军事管理和国防建设卫生法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卫生法与相关学科的关系2024/5/3 周五卫生法学与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与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与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与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与卫生政策学卫生法学与卫生政策学卫生法学与卫生政策学卫生法学与卫生政策学卫生法学与医学社会学卫生法学与医学社会学卫生法学与医学社会学卫生法学与医学社会学卫生法学与卫生管理学卫生法学与卫生管理学卫生法学与卫生管理学卫生法学与卫生管理学卫生法学与法医学卫生法学与法医学卫生法学与法医学卫生法学与法医学六、卫生法的适用范围、渊源、效力六、卫生法的适用范围、渊源、效力空间:地域空间:地域

16、时间:生效、失效时间:生效、失效人:我国关于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人:我国关于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的规定。权、保护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的规定。2024/5/3 周五&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规章:行政立法(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规章:行政立法(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政府规章:有制定权的地方政府政府规章:有制定权的地方政府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自治条例、单

17、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人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注意: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区别注意: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区别渊源的层级与效力渊源的层级与效力我国的法源我国的法源一、卫生法的渊源一、卫生法的渊源也称卫生法的法源,就是卫生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也称卫生法的法源,就是卫生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宪法宪法卫生法律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门规章卫生部门规章地方性卫生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卫生规范等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卫生规范等技术性卫生规范技术性卫生规范卫生国际条约卫生国际条约宪法宪法是

18、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一切立法的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一切立法的基础,也是我国卫生法的基本渊源。础,也是我国卫生法的基本渊源。我国宪法有关卫生法的条款有:我国宪法有关卫生法的条款有: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传统医药,国家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卫生国家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活动;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等等。等等。卫卫生生法法律律:都都是是由由全全国国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制制定定的的,总总共共有有1 1

19、我我国国现现有的有的1010部卫生法律。部卫生法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法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卫生行政法规卫生行政法规卫生行政法规是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卫生行政法规是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卫生法律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法院根据宪法和卫生法律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是卫生法的最主要的渊源。律文件,也是卫生法的最主要的渊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

20、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门规章卫生部门规章卫生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医药卫生管理职能的其他部门如国家承担医药卫生管理职能的其他部门如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等机关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检疫局等机关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件。如:如:解剖尸体规则解剖尸体规则、人类辅助生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技术规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是以卫

21、生部、外经贸部令的形式发布的。是以卫生部、外经贸部令的形式发布的。地方性卫生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是地方政府颁布的卫生地方性卫生法规是地方政府颁布的卫生法律规范性文件,它包括卫生自治条例法律规范性文件,它包括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卫生规范及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卫生规范及地方政府规章等。地方政府规章等。如如广州市社会急救管理条例广州市社会急救管理条例、上、上海市艾滋病防治办法、海市艾滋病防治办法、上海市遗体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捐献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捐献移植条例等等 。技术性法规技术性法规也称为卫生技术性规范,包括操作规程也称为卫生技术性规范,包

22、括操作规程和卫生标准等等,是卫生法的重要渊源。和卫生标准等等,是卫生法的重要渊源。卫生标准一经发布就是卫生法规,具卫生标准一经发布就是卫生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法律约束力。我国现行的卫生标准按卫生标准管我国现行的卫生标准按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分为国家标准,部标准和地理办法分为国家标准,部标准和地方标准。方标准。国家标准是全国范围内各部门、各地区统国家标准是全国范围内各部门、各地区统一执行的标准;一执行的标准;部标准也称专业标准,是指在全国卫生专部标准也称专业标准,是指在全国卫生专业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标准;业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标准;地方标准是指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而在本地方标准是指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而在

23、本地区有特殊需要的标准。地区有特殊需要的标准。现有的卫生标准主要有:生活饮用水标准,现有的卫生标准主要有:生活饮用水标准,食品卫生标准,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和职业食品卫生标准,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和职业病诊断标准等等。病诊断标准等等。国际卫生条约国际卫生条约国际卫生条约是我国与外国缔结的卫国际卫生条约是我国与外国缔结的卫生条约和卫生协定,或者是我国参加、生条约和卫生协定,或者是我国参加、承认的国际条约,除国家声明保留条承认的国际条约,除国家声明保留条款外,对我国产生约束力,如国际款外,对我国产生约束力,如国际卫生条例、麻醉品单一公约等卫生条例、麻醉品单一公约等等。等。卫生法的效力等级卫生法的效力等级卫

24、生法的效力等级是指由于卫生法的制定主卫生法的效力等级是指由于卫生法的制定主体、程序和适用范围等因素的不同,各种卫体、程序和适用范围等因素的不同,各种卫生法律规范的效力就不同,由此而形成的卫生法律规范的效力就不同,由此而形成的卫生法效力等级秩序。生法效力等级秩序。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位于法的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位于法的效力等级的最高层。一切卫生法律、卫生力等级的最高层。一切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部门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部门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位于卫生法效力等级的最高层,以宪法位于卫生法效力等级的最高层,以下依次是卫生法律、

25、卫生行政法规、地下依次是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和政府卫生规章等,它们方性卫生法规和政府卫生规章等,它们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共同构成了我国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共同构成了我国卫生法的效力等级体系。卫生法的效力等级体系。(一)一般规则(一)一般规则(二)特殊规则(二)特殊规则1 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在同一机关制定的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在同一机关制定的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卫生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卫生规章中,特别规卫生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卫生规章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

26、规定。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2、新法优于旧法新法优于旧法 在同一机关制定的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在同一机关制定的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和卫生部门规章中,新的规定地方性卫生法规和卫生部门规章中,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关系概念: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卫生法所调整概念: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卫生法所调整的当事人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卫生预防保的当事人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卫生预防保健服务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健服务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特特征征:卫卫生生法法律律关关系系是是一一种种纵纵横横交交错错的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

27、纵纵向向:是国家卫生管理机关在实施卫生管理活动中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发生的组织、计划、指挥、调节和监督等隶属关系。横横向向:医药卫生预防保健单位或其他组织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在各种活动过程中所形成与人体健康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当事人。当事人。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公民。卫生法律关系内容卫生法律关系内容卫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依法所应享有卫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依法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的权利和

28、应当承担的义务。义务。卫生法律关系客体卫生法律关系客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卫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指向的对象。对象。卫生法律责任卫生行政责任卫生行政责任卫生行政责任卫生行政责任1 1、行为人必须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行为人必须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了卫生行政管理法规所保护的卫生行政了卫生行政管理法规所保护的卫生行政管理秩序;管理秩序;2 2、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过错(故意、疏、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过错(故意、疏忽大意、过于自信);忽大意、过于自信);3 3、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仅只违反了行政管理、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仅只违反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非触犯刑律。法律法规,非触

29、犯刑律。2024/5/3 周五卫生法律责任卫生民事责任卫生民事责任卫生民事责任卫生民事责任1 1、公民健康受到损害事实的存在;、公民健康受到损害事实的存在;2 2、违反卫生法的行为的存在;、违反卫生法的行为的存在;3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 4、行为人除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外,要有、行为人除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外,要有主观上的过错。主观上的过错。2024/5/3 周五卫生法律责任卫生刑事责任卫生刑事责任卫生刑事责任卫生刑事责任1 1、侵害的客体是刑法和卫生法保护的社会、侵害的客体是刑法和卫生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关系;2 2、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要有卫生危害行为、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要有卫生危害行为和对客体;和对客体;3 3、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直接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责任人员;4 4、犯罪的主观反面,行为人要有故意或过、犯罪的主观反面,行为人要有故意或过失的罪过。失的罪过。2024/5/3 周五七、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七、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益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益国家卫生监督和管理国家卫生监督和管理预防为主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依靠科技进步中西医协调发展中西医协调发展动员全社会参与动员全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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