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机房维护服务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机房维护项目的技术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服务方式、内容: 1、 方式:常驻看守服务。乙方派员入驻甲方现场,每周保证5个工作日,每天八小时现场值守;节假日、法定节日24小时在线响应,乙方的通讯工具365天X24小时保持在线,对于甲方节假日的故障请求,乙方将在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 2、 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网络通信维护。网络传输介质(光纤、跳线、五类线缆),路由器,交换机,机柜,电源的维护。 (2) 服务器维护:www服务器,邮件服务器,数据库服
2、务器,FTP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等。 (3) 内容服务:web 页面的更新,邮件帐号管理与维护、数据库帐号管理与维护。FTP内容与空间管理。BBS内容管理与维护。 (4) 客户端维护服务:全部用户正常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并进行技术支持和咨询。包括硬件的维护,升级调试,软件安装,病毒防范、查杀,数据备份建议,数据恢复。 (5) 咨询服务:IT设备购买建议(质量与价格),新网络的规划建议,旧网改造建议。 (6) 备份服务:对服务器中关键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并提交甲方联系人(以供应急),以便在系统灾难发生后进行恢复。 (7) 事务服务:与上一级的网络中心的纵向联系,与同级的单位的横向交流。经甲方授权,乙方
3、承担甲方信息系统供货商的售后交涉(例如甲方购了一台服务器出现硬件故障,乙方可代表甲方与供货商或厂商交涉解决问题)。 (8) 培训:乙方以通告或座谈会等形式给出计算机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报告或讨论。 (9) 安全服务:财产安全与数据安全。 说明:各课题组内部的局域网,并行计算系统,各研究室的独立服务器不在本合同的服务范围。乙方不提供向终端客户收费等相关资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采购服务。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提供工作场所、设备、保障全天供电等基础条件,为乙方提供服务器所必须的软件和使用许可。由于法定假日乙方可能安排值班,因此甲方可以考虑为乙方提供一临时休息地点。在维护过程中,乙
4、方由于需要而购置的维护工具或书籍资料,属乙方的企业资产,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因增加用户所需的网线、水晶头、网卡等辅助设备/材料,由甲方购买,乙方提供技术咨询。甲方提供可以内部通信的电话机一部。 三、 要求:对甲方的要求见上述“二”,对乙方的要求见上门服务条例。 四、保密:乙方除遵守相应的职业道德外,必须遵守国家相应的保密法律法规,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机密在有效期内得到保密。 五、 服务期限、地点: 1、期限:由乙方提供一个月的免费服务,如果甲方认同乙方的服务,那么签订此合同,合作成功与否,免费一月的服务期均不计入合同。合同以一年为基本单位,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如双方满意,
5、可续签长期合作协议书。 2、地点: 六、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需服务费用 元,由甲方分四次支付给乙方,每季度支付总费用的1/4。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发票。先付费后服务。七、 违约条款:如因供电、工作环境恶劣等致使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乙方不承担责任;对于乙方因工作失误使甲方蒙受损失,视损失的大小按协议书付款的30%、60%、100%扣除技术服务费或实额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对于甲方不能按期付款,按协议书10%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八、 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协议书中未尽事宜及服务期间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通过其它法律手段解决。
6、九、 合同的修改:合同修改需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两方共同修改。 十、附件:本合同书包含两个附件。附件一:上门服务工作条例;附件二:现场服务记录样本。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签署协议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经办人签名: (盖章) 经办人签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
7、、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
8、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
9、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
10、(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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