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29KB ,
资源ID:1774236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77423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财会审计论文】对海峡两岸“会计准则——长期建造合同”的比较分析.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财会审计论文】对海峡两岸“会计准则——长期建造合同”的比较分析.doc

1、对海峡两岸“会计准则——长期建造合同”的比较分析 长期建造合同是指承建工程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合同。财政部在1998年6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建筑合同》和我国台湾省在1987年7月20日公布的《长期工程合约之会计处理准则》均对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规范。两准则的结构比较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由:引言、定义、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披露、附则等部分构成。   《长期工程合约之会计处理准则》由:前言、说明、会计方法之选择、工程成本之内容及处理、工程损益之认列、财务报表应表达事项、附则等部分构成。

2、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除对长期建造合同进行规范外,还对短期建造合同(工期在一年内)作了规范。 本文主要只对两岸准则的长期建造合同方面的业务规范进行比较分析。   一、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概念   1、合同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准则》)对合同收入的构成和初次确认有明确的规定。初次确认是指对于经济信息能够转换为会计信息进入会计系统的确认。合同收入主要包括:(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这是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是追加的收入。准则对合同变更、索赔款和奖励款均做了明确的规定。《长期工程合约之会计

3、处理准则》(以下简称《长期工程合约准则》)则没有类似的规定。   2、合同成本。两岸准则对合同成本的内容及处理均有明确规定,内容大体相同。只是《建造合同准则》更详细地列举了合同成本的内容,更具可操作性。   二、合同的会计方法   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即是合同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方法。这里的确认是指再次确认,再次确认是指对帐簿系统输出的会计信息进行确认,以决定哪些资料列入会计报表。国际上通用的确认方法有两种:一是全部完工法,二是完工比例法。全部完工法的优点是损益计算客观明确,在完工前不预计收益,符合稳健性原则;缺点是损益的确认无法与工程进度配合。完工比例法的优点是损益能够配合工程

4、进度于施工期间确认,可以反映合同的执行情况;缺点是施工各期损益和工程进度的确定依赖于各种预计,比较主观。   《建造合同准则》规定企业一般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即完工比例法);而《长期工程合约准则》规定可以选用全部完工法和完工比例法,但建议采用完工比例法。对上述方法的选用,两岸准则都规定要先合理判断合同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1、若合同结果能可靠地估计,则应采用完工比例法。对合同结果能否可靠估计,两岸准则都按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价合同分别规定了判断标准。   对固定造价合同结果能可靠估计,《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合同相关的

5、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3)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4)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而《长期工程合约准则》规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应收工程总价款可合理估计;(2)履行合约所须投入成本与期末完工程度均可合理估计;(3)归属于合约之成本可合理辨认。   对成本加价合同结果能可靠估计,《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   而《长期工程合约准则》规定应

6、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归属于合约之成本可合理辨认;(2)除确定可获归垫之支出外,其余之合约成本可合理估计。   2、若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长期工程合约准则》规定可采用全部完工法。而《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应区别两种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笔者认为,这样做法依据主观判断较多,建议若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也采用全部完工法为宜。   三、合同的帐务处理   两岸的帐务处理思路是基本相同的。现比较如下:   1、核算

7、方法。合同的核算方法有两种:总额法和净额法。总额法是以合同收入和费用的总额反映的方法;净额法是以收入减除费用的净额反映的方法。《建造合同准则》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而《长期工程合约准则》则两种方法都可以采用。   在采用完工比例法时,合同收入和费用的计量方法,两岸也有不同的规定。   (1)《建造合同准则》规定收入和费用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

8、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对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完工的合同,当期计量和确认的合同收入,等于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当期计量和确认的费用,等于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总成本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成本后的余额。   (2)《长期工程合约准则》规定:“采用完工比例法时,每期应以期末完工比例计算累计工程利益减除前期已认列之累计利益后,作为本期工程利益。但前期已认列之累计利益超过本期期末按完工比例所计算之累计利益时,其超过部分应作为本期工程损失。”这一做法就是先计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然后计算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根据两者相减后的余额确认当期合同收益。

9、   两岸准则虽然对合同收益的计算过程不同,但其结果是相同的。所以,笔者认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认为较简单、方便、易理解的方法进行核算。   2、会计科目设置。为了对合同有关的会计事项进行帐务处理,《建造合同准则》指南设置了以下会计科目:(1)“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毛利;(2)“工程结算”,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向客户开出帐单办理结算的价款;(3)“应收帐款”,核算应收和实际已收的进度款、预收的备料款;(4)“主营业务收入”,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5)“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长期工程合约准则》则分别设置以下五个科

10、目:(1)“在建工程”;(2)“预收工程款”;(3)“应收工程款”;(4)“工程收益”;(5)“工程费用”。   3、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两岸准则均规定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但对预计损失的具体处理,两岸有不同做法。《长期工程合约准则》直接将预计损失计入“工程费用”。而《建造合同准则》则另设“合同预计损失”科目,核算当期的预计损失,同时设置“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计提损失准备;发生预计损失时,借记“合同预计损失”,贷记“预记损失准备”。   针对以上几点不同,下面举例说明。 百事通   [例]甲公司于1996年初承包一项工程,预定三

11、年完成,工程包价为580,000元。其他资料如下:   注:1996年完工进度=154,000÷4550,000=28%;1997年完工进度=480,000÷600,000=80%   (二)计量确认各年收入、费用和损益:   登记每年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154,000、326,000、70,000),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180,000、300,000、11,000),以及登记实际已收到的工程价款(170,000、240,000、170,000),其余额均见以上资料。登记确认的收入、费用及损益,其分录除所用科目名称按各自准则而不同外,处理完全相同。   《建造合同准

12、则》的分录为:   (1996)借:工程施工——毛利8,400   主营业务成本15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62,400   (1997)借:主营业务成本32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1,600   工程施工——毛利24,400   借:合同预计损失4,000   贷:预计损失准备4,000   (1998)借:工程施工——毛利46,000   主营业务成本66,000   预计损失准备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16,000   借:工程结算580,000   贷:工程施工——毛利3

13、0,000   工程施工550,000   《长期工程合约准则》的分录为:   (1996)借:在建费用8,400   工程费用154,000   贷:工程收益162,400   (1997)借:工程费用330,000   贷:工程收益301,600   在建工程28,400   (1998)借:在建工程50000   工程费用66,000   贷:工程收益116,000   借:预收工程款580,000   贷:在建工程580,000   计算合同损益的过程:   《建造合同准则》的计算过程:  

14、 *预计下月将发生之损失=估计下期尚须发生之成本-下期应认列收益=估计下期尚须发生之成本-(工程总收益-至本期止累积收益)=120,000-(580,000-464,000)=4,000   四、有关信息披露   两岸准则对合同有关信息的披露要求不同。   《建造合同准则》:“企业应披露下列与建造合同有关的事项:(1)在建合同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或亏损);(2)在建合同工程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3)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金额;(4)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5)合同总金额;(6)当期已预计损失的原因和金额;(7)应收帐款中尚未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长期工程合约准则》:“资产负债表应列示下列内容:(1)在建工程余额(2)预收工程款余额(3)应收工程款余额。财务报表附注应披露长期工程合约所采用之会计处理方法。多项工程分采全部完工法及完工比例法时,应披露各方法下之在建工程余额;对于重要工程并应披露工程合约价款、估计总成本、已完工比例、预定完工年度及认列累积损益等。”   上例该项合同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当该合同为重要工程合同时,应披露此部分内容。 百事通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