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使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严格执行国家、地区对员工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1.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办公室对项目经理部所有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5学时。2.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对现场所有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
2、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5学时。3.三级安全教育由施工工班负责对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不少于20学时。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三)特殊工种培训: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爆破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没有取得操作证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上岗前需经项目经理部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工程特点、环境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四)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五)调换新工种必须经项目经理部组织再培训,主要内容为: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知识等的教育培训。(六)凡参加过培训的员工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建立登记和培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