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关费用审批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联社机关费用管理,根据《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费用管理办法》,结合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市联社”)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费用审批管理的指导思想: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以保证日常基本费用开支为前提,以促进业务发展为目的,坚持实事求是、效益优先、量入为出、节俭有效的原则。
第二条 费用实行分级审批制度。费用审批的内容和额度,由市联社理事会授权主任室,主任室授权财务审批委员会、分管主任、财务会计部,各自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财务管理和审批职责。
(一)财务会计部:负责审批机关差旅费、
2、除业务招待费外500元及其以下的日常管理费用。
(二)分管财务的主任:负责审批20000元及其以下的费用,超过20000元的报联社财务审批委员会审批。
(三)财务审批委员会:负责审批20000元以上至主任室授权范围内的费用和其它需要审批的财务事项。超过授权范围的,经财务审批委员会讨论后提交理事长审批。
以上审批额度与授权书有冲突的,按照授权书的授权额度执行。
第三条 市联社机关费用审批的流程:
(一)预核。经办人员在办理涉及费用的事务前,应请示理事长或联社主任,或通告职能部门,包括口头方式和书面预核准方式,书面预核准包括联系单、书面请示、会议决定、签订合同等方式。非日常事务、重要
3、事项应采用书面预核准方式。
(二)经办。由职能部门经办人员在预核准的项目、额度范围内办理。取得合法票据后,须验收的事项,应签具“已验收”字样,须进一步说明情况的,应简要说明,签具“经办人:姓名” 字样。按合同办理的事项,附合同复印件。
(三)证实。由相关知情人审查、核实、证明经办人员的经办事项,证明人一般为共同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签具“证明人:姓名” 字样。
(四)审批。审批人在市联社费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审批。在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后,审批人应签具明确的审批意见。
(五)报销。会计必须审核报销票据是否合法合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超权限审批、发票的收款人与合同是否相符。手开发
4、票、定额发票、1万元以上的机打发票应联网核查发票的真伪。
第四条 经办人员应及时结账报销费用。为便于审核、审批,经办人员应在经办涉及费用的事务的一个月内结账报销费用。
第五条 关于业务招待费。
(一)有业务往来的外单位人员、基层社到市联社办理公务的人员,一般安排到联社机关食堂就餐。本市、本系统单位部门和上级部门指导检查工作中发生的招待费用,应事先填写《业务招待联系单》,说明招待事由和招待人数,经理事长或联社主任签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市联社与指定酒店签订允许签单的协议,指定办公室主任为业务招待费签单人。
(三)业务招待费用应及时报销,一般在招待业务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报销。与
5、允许签单的指定酒店按月结账。
第六条 关于业务宣传费。应采用书面预核准方式。
第七条 关于会议费。
(一)应采用书面预核准方式。
(二)列支会议费报批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要议程、参加人员、签到记录、费用预算等。
第八条 关于印刷费。
(一)重要空白凭证,由财务会计部按季向省联社杭州办事处征订。
(二)日常业务印刷品,由各部室向财务会计部抄告要求印刷的数量、样品以及具体需求,财务会计部核价后联系印刷单位印刷,数量一般控制在一年的用量内。
(三)其它印刷品由办公室负责核价联系印刷。
第九条 关于维修费。
(一)房屋维修,应采用书面预核准方式。
(二)汽车维
6、修,按照《行政车辆管理办法》和《运钞车辆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进行,除紧急情况外先书面申报后维修,维修费用一般在维修后的一个月内结算。
(三)计算机设备、监控等安保设备、办公设备维修,各职能部门负责审核费用,维修费用按季结算。
第十条 关于汽车油料费用。
行政用车、运钞车油料费,应分别由办公室、保卫部采用加油卡方式管理,每次充值控制在三个月内。特殊情况发生的现金加油费用,应分别由办公室、保卫部审核。
第十一条 关于报刊杂志费用。各部室需购置的报刊、杂志、工具书籍等,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
第十二条 审计部应对机关财务费用进行审计,对违反审批流程的,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联社负责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