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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股权激励合同书.doc

1、 职工干股合同书甲方:乙方: 鉴于甲方以往对乙方的贡献,为奖励先进职工,激励甲方更好的工作,使企业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乙方以在职股权的方式(干股)对甲方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1定义 1.1在职股权(干股):指 公司为激励有能力的员工,为签订职工干股合同书的员工无偿赠与一定的公司股份,在职股权与岗位直接关联,在员工离职后即丧失该股权。同时,在职股权的拥有者不是乙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只列入公司内部股东名册,在职股权股东只享有分红权,无继承权,亦不得转让该股权。不参与公司决策事项,各股东不承担公司亏损额,不需缴纳资金。1.2分红:

2、指 公司年终按照公司内部规定按干股股份金额的一定比例分配红利。2.分配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表现,无偿赠与甲方干股金额 万元。 2.1甲方取得干股股权登记在公司内部干股股东名册上,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不得以此股权对外作为甲方拥有公司实际股权的依据。2.2在企业盈利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次年春节的前七日根据干股股份金额 10% 的比例按照本协议第 4、5、6 条的规定中所适用的方式兑现上一年度的红利。2.3甲方年终可得分红为甲方的干股股份金额乘以分红比例。2.4经过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在家庭困难,有重大变故,急需资金情况下,可以提前预支当年存在公司个人账户的资金,但预支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所存个人账

3、户的总金额。3分红的支付方式甲方取得的干股分红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不得以其他形式支付。若经过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以其他形式支付干股分红的,乙方方可以双方协商约定的形式支付甲方的红利。4甲方在职不满五年的按下述办法兑现红利金额: 甲方在岗位上服务不满五年的,当年应得红利的50%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甲方,另50%记入甲方在公司的个人账户内(由公司财务部保管,记入干股股东名册),未兑现的红利每年按年息10%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5. 甲方在职已满五年未满十年的按下述办法兑现红利金额:甲方在岗位满五年后,从第六年起当年的红利金额70%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甲方,另30%记入甲方在公司的个人账户内(由公

4、司财务部保管,记入干股股东名册),未兑现的红利每年按年息10%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6. 甲方在职年满十年以上的按下述办法兑现红利金额: 6.1甲方在岗已满十年的,自第十一年起每年兑现红利为当年分红金额的100%。6.2 从第十一年起,前十年在职期间内个人账户历年累积的红利金额分三年兑现,每年兑现三分之一,未兑现的金额每年按年息10%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7.若甲方家中收入较为宽裕,家中不急需使用资金,可与乙方协商,自愿将每年应兑现的红利金额按一定比例存入公司个人账户,每年仍然按年息10%计算利息。自愿存入的比例由甲方和乙方另行友好协商。8.因本协议所涉及股份为乙方无偿赠与给甲方的在职股份(干

5、股),当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协议解除,本协议亦宣告失效,甲方未兑现的红利金额不再兑现。9.在协议生效期间,甲方不能以其所配干股要求乙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乙方强制收购。10.甲方不能转让其所配股份的股份。11.甲方在获得乙方赠与干股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乙方给予的其他待遇。12保密义务。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甲方所得在职股份(干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乙方许可。13.协议解除情形13.1. 因甲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乙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13.2. 甲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6、,并经乙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13.3.除以上13.1、13.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第8条的规定处理。13.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12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14违约。 14.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14.2如甲方因个人原因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4.3如甲方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贿赂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行为触犯法律规定的,乙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走法律程序。15甲方权利及义务 15.

7、1甲方权利 15.1.1甲方自本方案批准之日起,享受本方案规定的股权权益。 15.2甲方义务 15.2.1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笫 12 条的保密条款 152.2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做出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15.2.3甲方应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16乙方权利及义务 16.1乙方权利 16.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其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做好工作,若甲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取消甲方尚未实现的配股份额,甲方未兑现的红利金额不再兑现。 16.1.2若甲方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经董事

8、会批准,可以取消甲方尚未实现的配股份额,甲方未兑现的红利金额不再兑现,并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16.2乙方义务 乙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每年春节的前七日主动向乙方一次性兑现上一年度规定的分红。17本协议所涉及的干股股权不能继承,但甲方因工死亡的,由公司一次性兑现个人账户中的红利金额,且股权权益继续有效,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甲方法定继承人也可要求乙方根据甲方尚未实现的干股金额按公允价值进行一次性合理补偿。18乙方有权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每两年对本方案调整一次,新方案从批准日的下一年度执行。19争议的解决。 19.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甲乙双方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

9、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19.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20合同期限。 本合同无固定期限,自签订之同起生效,自甲乙双方解除劳务合同之日,员工离职之日起失效;21其他规定。 21.1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1.2 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需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21.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1.4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履行本合同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22本方案一经生效,甲方及乙方即享有本方案下的权利,接受本方案的约束、承当相应的义务。 甲方: 乙方: 年 月 曰 年 月 曰代理

10、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

11、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

12、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13、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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