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车辆代销协议甲方: 乙方: 0*年*月3 / 3车辆代销协议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签署以下车辆代销协议,协议详细如下: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 辆商品车作为代销车辆,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车辆为手续完整、质量合格的车辆。 二、乙方必须在提车前向甲方支付 的车款作为保证金。 三、 乙方在提车日内需向甲方支付车辆的所有费用,逾期故意拖欠车款的甲方有权立即收回乙方的代理权。 四、 甲方要保证为乙方提供充足的货源,乙方则要向甲方保证每月不少于台的销售量,如乙方连续 个月都达不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量,甲方有权将代理权转为其他公司所有。 五、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维
2、护公司的形象及甲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如有发现乙方有损毁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各方的合作。 六、 乙方要及时的为甲方提供最新的信息,反馈信息中间包括价格、销量、客户反馈、同级经销商建议或意见反馈、本地货源等,每月不少于 次。甲方会针对反馈的有效信息拟定相应的计划。 七、 代理期间,乙方应确保代销车辆的安全和完整。乙方在收车时应全面检查车辆的质量,甲方交车完毕后,如车辆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负。如车辆出现有乙方引发的质量问题,则甲方可以自行按修理修缮费用的%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扣款超出保证金的要乙方补足。若车辆发生被盗或报废则由乙方按此车的原价支付全款。 八、 乙方将所有车款付清后,由甲方向乙方的指定客户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 九、 其它未尽事宜,各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附加条件:甲方(盖章):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业务代表(签字): 业务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