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流程图
(一)交工验收流程图
交工检测申请条件:1、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2、所完项目工程质量自检合格,且监理评定合格。3、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
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交工检测
不满足条件 满足条件
质量监督站制订交工检测方案及检测前工作准备
质量监督站组织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进行交工检测
各检测负责人进行检测资料收集、整理,同时审查施工、监理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2、
质量监督站根据检测及资料审查等情况出具质量检测意见
满足交工验收条件,由项目法人组织交工验收会议,完成工程质量评定和对参建单位的初步评价及问题整改报告
项目法人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质量监督站根据质量检测情况及项目法人的整改报告,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
交通主管部门对备案的报告15天内未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通车试运营
(二)竣工验收流程图
通车试运营2年后,满足竣工验收条件
不满足条件 满足条件
3、
项目法人向质量监督站申请竣工验收检测,同时报送监理、施工单位“工作综合评价表”
质量监督站制订竣工检测方案及检测前工作准备
质量监督站组织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配合进行竣工检测及检测资料收集、整理
质量监督站根据检测情况完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及监督工作报告
项目法人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并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竣工验收会议
交通主管部门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质量监督站依据竣工验收结论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