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 间 合 同
委托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居间人: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经双方协商,就
2、
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居间人通过前期运作,以协助委托方促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合同签订后委托方付给居间劳务费。
第二条:报酬金额、支付方式及期限:
1、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劳务费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 %
或者(大写)
3、 元。
2、 支付方式及期限:
4、
第三条:只要 项目合同成功签订,皆视为居间人从中帮助促成所致,委托方必须将居间劳务费无条件支付给居间人,不得以其
5、它任何理由拒付。
第四条:未促成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居间人协商解决,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且居间人不承担诉讼中的举证义务。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委托方和居间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委托方将应付居间人的劳务费全部付清给居间人时结束。
委托方: 居间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