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框架协议 合同编号:【 】 投资框架协议为讨论之目的,本投资框架协议(“本协议”)列明了有关【 】 (如下定义)拟议投资【 】有限公司的主要商业条款。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限于尽职调查结果。除非且直至各方签署了最终交易文件,本协议并无施加法律约束力之意图(除“非约束性”条款项下列明的除外条款),亦未为任何一方创设签署最终交易文件的义务。目标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与其子公司及/或其他关联方合称“公司集团”)。投资方上海【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或其关联方(“【 】”)。交易结构【 】将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交割后完全稀释的基础上)(“拟议交易”)
2、,拟议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权比例如下所示:股东比例【 】(“创始人”)【 】%【 】【 】%【 】【 】%【 】【 】%合计100%【 】,【 】以下合称“现有股东”。购买价款按照【 】万人民币的公司集团交易前估值,【 】获得【 】%公司股份的总对价为【 】万人民币(“投资额”)。前述估值仅是【 】根据目前了解的公司集团信息和数据进行的初步测算,可能根据【 】尽职调查的情况调整。交割条件交割前至少需要完成惯常的交割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尽职调查得出令【 】满意的结论、签署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惯常的交易协议、创始人及关键雇员应与公司签署至少三(3)年的雇佣协议,且其在公司期间及离开公司后两(2)年内
3、不得从事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竞争的业务、完成最终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交割条件。陈述、保证、承诺和赔偿条款公司及现有股东应在最终交易文件项下就公司集团情况作出惯常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应在最终交易文件项下作出其在同类交易中惯常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最终交易文件应就任何一方违反其陈述、保证或承诺的情形或其他在【 】完成尽职调查后发现的特定事项约定相应的赔偿条款。优先认购权【 】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如其他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股东放弃行使其优先认购权,【 】有权购买其放弃认购的全部或部分新增资本。转让限制未经【 】事先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现有股东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公
4、司股权时,【 】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优先购买该等转让股权。如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放弃行使其优先购买权,【 】有权购买其放弃购买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创始人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时,【 】有随售权。其他权利受限于【 】对公司现有文件的审阅,【 】至少应当享有:a) 【 】有权任命一(1)名董事,以及在此类投资中财务投资人惯常享有的公司集团重大事项否决权;b) 按完全棘轮计算的反稀释权;c) 如发生售出事件,【 】有权优先取得下列较高者 (1)公司届时公平市场价格乘以【 】届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或 (2)投资额的按每年15%以复利计息所得的金额。如【 】获得的分配低于投资额的按每年15%以复利计息
5、所得的金额,则创始人及/或公司同意以其从该等售出事件中所得收益为限,以货币形式向【 】补足差额;d) 投资额按每年15%以复利计息所得的金额的清算优先权;e) 若公司拟以比本协议或最终交易协议更优惠的条款或者条件募集任何资本(无论以股权或者债权的方式),则【 】有权享有该等优惠条款或者条件;f) 信息权、登记权等其他财务投资人惯常拥有的权利。排他期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 】)天内(“排他期”),【 】有权全面且排他地接触公司集团及其管理层以进行尽职调查及完成并签署最终交易文件。在排他期内,未经【 】事先书面同意,公司、现有股东或其任何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代表或代理不得直
6、接或间接地就出售公司集团任何股份、业务或资产:(i) 同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讨论或谈判;(ii) 与任何第三方签署协议或订立安排;或 (iii)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信息或采取任何行动以引诱任何第三方进行询价或发出提议,及 (y) 在签订本协议后立即终止与任何第三方就对公司集团任何形式的投资或业务或资产的出售进行的讨论、谈判或接触。保密本协议的规定及本协议存在的事实是保密的,除非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或经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披露、泄露、透露、公开或以其他方式告知任何人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及其存在的事实;但是每一方可为完成拟议交易之目的向有必要知悉本协议规定的职员、雇员和顾问进
7、行披露,前提是依赖该除外规定的一方应对其作出披露的人士履行前述保密义务负责。管辖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解决如各方对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各方应将相关争议提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非约束性本协议为拟议交易部分主要投资条款的提示性摘要,目的是作为各方进一步谈判和讨论的基础和框架,除标题为“排他期”、“保密”、 “管辖法律”、“争议解决”和“非约束性”的章节项下之条款外,本协议的其他章节及条款对各方均无法律约束力。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投资框架协议各方签署页】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特此为证。上海【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签字)_【 】 (签字)_ 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