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恩施市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试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待遇,规范学校的财务收支行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根据政府对《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意见的请示》的批复意见,结合我教育事业单位的特点,特制定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 二、试行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
2、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绩效优先,重实绩,重贡献,重工作质量,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 4、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5、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三、实施对象 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在职教职工(非义务教育阶段单位在职教师除外)和全市教育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 教师绩效考核方面建议按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1、师德奖; 2、全勤奖; 3、教育、教学奖; 4、岗
3、位津贴奖(课时津贴、工作量奖、班主任津贴、校长、中层等行政后勤岗位); 5、安全责任奖; 各学校根据年初学校管理方案,结合上述五个方面制定考核细则,将教师的工作量细化成考核分数,对教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然后以考核分数×资金计算。 五、发放办法: 1、总量控制。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总量=各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资教生)人数×(按人月平300元﹢原月保留津补贴)×12﹢300元;离退休人员总量绩效工资总量=离退休人数×(按人月平150元﹢原月保留津补贴)×12﹢300元,上述两者之和计算到学校(核算单位)并予以公示。2、突出绩效。离退休教师按月平均发放,在职教师
4、按绩效工资的60%按月发放,40%部分在每学期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至教师手中。 2、财政统发。首先由学校根据教师绩效得分情况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数额,并编造成绩效工资发放名册,报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再送市财政局审定后,通过国库直接支付到教师工资代发银行,再由银行分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六、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人员绩效工资问题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职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由学校制定,经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市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在职职工的绩效工资暂参照2006一般性部门预算单位规定津补贴标准执行。 七、监督管理 学校不得自行出台其他津贴、补贴政
5、策,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全额追缴,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八、上级政府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明确后,按上级政府规定执行。郧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暂行办法(试行) 按照《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 “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为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没有正式出台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
6、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乡镇中心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资教生)。支教教师参与受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由受援学校组织考核。 长期借调在非义务教育学校和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
7、效考核补贴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补贴分配发放。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补贴分配的全过程要公示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补贴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教职工间补贴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一)2007年上半年,依据在编在岗教师人数按照人月150元标准将绩效工资总量下达到各中小学校,由学校负责组织对在编在岗教师的半年工作绩效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在下达总数内将具体到人的绩效工资分配结果报县教育局审核。 (二)各学校2007年下半
8、年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共同核定。总量核定办法是:在编在岗教师一个月基本工资总量加本年7至12月财政应负担的津贴补贴总额,加人月均150元总量之和。年末各学校将考核分配到人的结果报县教育局审核。 (三)实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之后,《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的通知》(郧政办发〔2005〕117号)文件中规定的由单位负担的各项津补贴政策从2007年8月1日起停止执行。 (四)在绩效工资以外的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住房公积金和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和发放办法继续执行。 五、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实行本办法后,绩效工资
9、不再随月发放。县教育局将审核后的各学校上、下半年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结果报县财政局,经县财政局复核后,通过国库直接支付到教师工资代发的银行,由银行再分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六、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考核共计100分,内容及权重为考勤(10%)、工作量(30%)、教育教学过程(30%)、教育教学业绩(30%)。 1.考勤(10%)。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事假累计少于2个月的考勤计分办法为:10分-10分÷本校学期应上班天数×病事假天数;本学期每旷工1天扣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
10、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权重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各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30%)。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
11、备、上、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具体依据为《郧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及量化考核办法(试行)》。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中心学校(单位)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
12、考核并量化为分数。特校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细则。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25%、35%、45%、55%、65%、100%。 6.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发工资的; (
13、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7.乡镇中心学校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由县教育局统一考核(对不能由教育局统一考核的,由中心学校负责考核)。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全校绩效补贴总额 ———————————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义务教育阶段各个中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
14、意见制定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有权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还要详细听取了少数反对人员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各个中小学考评细则报乡镇中心学校审查。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县教育局人事股对每一个乡镇的各个中小学的具体考评方案随机抽取1~2个进行检查。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绩效工资分配数额明细和方案;不符合规定程序,在教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的,不予以审批。
15、二)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三)乡镇中心学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辖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中小学校均要建立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共3~9人组成,校长牵头负责,考核工作机构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
16、于1/3。考核工作机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乡镇考核领导小组和县直义务教育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名单须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其他中小学考核小组名单由中心学校备案。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四)县教育局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和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八、纪律要求 (一)实行本办法后,各
17、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二)各学校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设立津贴补贴专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津贴补贴。 (三)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都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九、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009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算一算,你拿多少? 工资, 绩效, 教师
18、 办法 (一)绩效工资分配依据以下三个因素。 1、课时工作量:即职员实际上课的工作量。学校专任(兼职)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方法: 专任(兼职)教师课时工作量=周实际上课节数×学科系数 (1)中学学科系数设置可参考下表: 学科 语、数、英 物、化、科学 其余学科,系数 1.33 1.14 (2)小学学科系数设置可参考下表:年级 学科 一、六年级 二至五年级,中、英、数 1.4 1.3 其他 1.1 1 2、社会工作量:即职员在学校担任的除上课以外的其他相对稳定性、长期性的工作,如班主任、年级长、科组长等,属于某一项职位所涵盖的社会性工作不能重复计算,突发性、临时性的
19、工作不在绩效工资中体现。 社会工作量计算方法: 中学个人周社会工作量界定可参考下表:工作岗位 折算节数 工作岗位 折算节数 班主任 4节 年级长 4节 科组长 2节 备课组长 1节 2009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算一算,你拿多少? 工资, 绩效, 教师, 办法 (一)绩效工资分配依据以下三个因素。1、课时工作量:即职员实际上课的工作量。 学校专任(兼职)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方法: 专任(兼职)教师课时工作量=周实际上课节数×学科系数 (1)中学学科系数设置可参考下表: 学科 语、数、英 物、化、科学 其余学科 系数 1.33 1.14 1 (2)小学学科系数设置可参考下表: 年级 学科 一、六年级 二至五年级 中、英、数 1.4 1.3 其他 1.1 1 2、社会工作量:即职员在学校担任的除上课以外的其他相对稳定性、长期性的工作,如班主任、年级长、科组长等,属于某一项职位所涵盖的社会性工作不能重复计算,突发性、临时性的工作不在绩效工资中体现。社会工作量计算方法: 中学个人周社会工作量界定可参考下表:工作岗位 折算节数 工作岗位 折算节数,班主任 4节 ,年级长 4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