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现场保护的基本方法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案件现场的保护直接关系着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介绍五种情形的现场保护方法:一、室内现场保护封闭主要的门窗,对重点部位的痕迹物证,要在外围不被破坏的情况下标注警示。为防止破坏门、锁、窗上的痕迹,在室外和院落,还应圈出一定的警戒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二、露天现场保护范围可适当划大一些,待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再酌情调整。若在繁华地区,保护范围应适当缩小,但至少要把作案地点和可能遗留犯罪痕迹物证的场所包括进去。范围划定后,即可布哨、设障。同时要加强现场保密工作。 三、痕迹、物品的保护 对现场上所留的尸体、血迹、手印、脚印、毛发、衣物、烟头、纸屑、排泄物、
2、凶器等各种痕迹和微量物质进行保护时,为了醒目起见,有些痕迹物证要作警示标记。对露天现场的痕迹物证,为防止人为或自然力的破坏,可用席子、塑料布、脸盆等遮盖物保护起来,遮盖物不要使用具有散发强烈气味的物品,以免破坏嗅源。 四、计算机犯罪现场保护 1、必须停止使用计算机,禁止任何人触动计算机设备; 2、让无关人员离开计算机现场,避免可能发生不利于勘查的行为; 3、控制犯罪嫌疑人,防止其利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销毁证据、串供,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网监部门。 五、特殊情况下的现场保护 在人命危急现场,包括受害人或犯罪嫌疑人有生命危险时,都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现场急救或送医院抢救。抢救时,一要注明伤者在现场的位置状况及与周围痕迹物证的关系;二要及时询问与事件有关的事项,特别是对生命垂危的人,要在医生配合下及时询问;三要派出看护,尤其对犯罪嫌疑人,要防止其逃跑、行凶、自杀和被人劫持;四要在救护时对伤者随身携带物品、替换衣服等妥善保管。对爆炸、火灾等现场,还要及时组织力量抢救人员或财物,切断险源,疏散群众,防止险情扩大。排除险情中,应尽量减少对现场的破坏程度,并注意观察记录现场变动的情况和疑人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