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车库施工合同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2、 工程地址_第二条 、承包范围 1、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报价清单和施工图纸承包*地下车库施工工程。2、本合同和附件必须同时使用(含报价)第三条 、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采取包设计、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申办停车场经营许可证的方式承包。第四条 、合同价款1、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总造价(人民币):_(元),大写_。该费用已包
2、括材料、人工费、施工管理费和税费。2、 竣工结算: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范围内固定总价包干,在施工过程中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上涨或下跌而调整;若甲方原因,在图纸范围内重新需要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时,增加项目或减少项目单价按合同清单单价计算。第五条 、付款方式1、 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进场施工七天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工程量的20做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_元。2、 乙方材料全部进场并完成合同工程量的95时,甲方应再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进度款。3、 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四天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部结算工程款的95,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七日内
3、予以支付。第六条 、工程期限 施工场地达到乙方施工要求后,自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之日起_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如因甲方变更设计、场地原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延误工期,经甲方确认可顺延工期,最后确定竣工日期。第七条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乙方应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验收,自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七天内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书,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使用。第八条 、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要达到乙方的施工要求,以保证工程按合同工期顺利完工;2、 在乙方施工期间,有关用水用电的费用,由甲方提供;3、 在施工内容发生变
4、更时,及时为乙方办理现场签证单;4、 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确保乙方能进场施工;5、 因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责任:1、 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措施,如果发生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2、 乙方应做好现场管理工作,且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乙方进场的所有施工工具、材料应自行妥善保管,如发生失窃,甲方不负任何责任。3、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现场原因需要局部优化调整施工方案时,应及时报告甲方。4、 工程施工时,乙方必须负责做好原有产品保护。工程竣工后,负责清理因乙方工程造成的施工垃圾。第九条 、违约责任1、 除甲方原因外,乙方不能按合
5、同要求的工期按时完成全部工程,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的计算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2、 甲方必须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的计算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第十条 、其它1、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圆满履行完本合同的条款时止。2、 本合同任何内容的修改,必须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及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日期: 代理
6、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
7、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
8、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9、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