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 动 合 同 备 案携 带 材 料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应当提供的信息:1、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4、社会保险登记证、备案之日上一个月社会保险申报表、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名册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5、备案之日上一个月财务凭证中全体职工的工资发放单或银行转帐记录(含节封面及凭证封面)复印件;6、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内容);7、集体合同文本;8、非标准工时制度批文(未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提供)。二、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新招人员劳动用
2、工备案1、录用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2、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两份;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4、初次备案时,携带一份单位员工花名册(附带一份电子档)。 (二)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备案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2、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三)劳动合同变更备案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变化的相关证明材料;2、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四)劳动合同续延备案1、续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五)劳动关系转移备案1、商调函原件或劳动关系转移证明;2、与调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3、拟调动人员在调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4、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注:1、所有备案的劳动合同中,有一人签订三份,其中一份由备案单位留存; 2、备案需携带的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电子档请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