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PT , 页数:55 ,大小:1.23MB ,
资源ID:1734708      下载积分:14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73470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ppt)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ppt

1、项项目目经经理十理十项规项规定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8月25日1目目 录录 Contents Page质量安全量安全责任十任十项规定定1 1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2 2项项目目经经理理 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 行行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定定3 32简简 介介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25日3 质量量安全安全责任相关任相关规定定p一、建筑施工项目经

2、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合同同约定定的的项目目经理理必必须在在岗履履职,不不得得违反反规定定同同时在在两两个个及及两两个个以以上上的的工工程程项目担任目担任项目目经理理。4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第一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5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3、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p一、一、违反第一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6 (三)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p一、一、违反第一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7p二、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质量量安全安全责任相关任相关规定定8 (一)未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落实

4、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p一、一、违反第二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9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p一、一、违反第二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10p三、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

5、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质量量安全安全责任相关任相关规定定11 (一)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第三反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12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

6、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第三反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13 (三)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第三反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14 (四)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

7、一、违反第三反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15p四、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质量量安全安全责任相关任相关规定定16 (一)未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

8、第四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17 (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第四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18 (三)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第四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19p五、项目经

9、理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质量量安全安全责任相关任相关规定定20 (一)未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第五反第五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21 (二)签署虚假文件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第五反

10、第五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22p六、项目经理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质量量安全安全责任相关任相关规定定23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第六反第六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24p七、项目经理

11、必须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质量量安全安全责任相关任相关规定定25 (一)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第七反第七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26 (二)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

12、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第七反第七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27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第七反第七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28p八、项目经理必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

13、患整改报告上签字。质量量安全安全责任相关任相关规定定29 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法第71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第八反第八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30p九、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质量量安全安全责任相关任相关规定定31 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

14、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第九反第九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32p十、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质量量安全安全责任相关任相关规定定33 未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质量安全量安全违法法违规行行为行政行政处罚规定定p一、一、违反第十反第十项规定的行政定的行政处罚34p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15、发现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质量量安全安全责任相关任相关规定定35p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1),同时对相应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见附件2),行政处罚及记分情况应当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质量量安全安全责任相关任相关规定定36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p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

16、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37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p二、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38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p三、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一)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二)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39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

17、理分管理规规定定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四)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40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p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一)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三)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41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 (四)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18、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五)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42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 (七)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八)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九)签署虚假文件的;43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 (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的;(十一)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的;(十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44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 (十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

19、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十四)未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45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 五、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一)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二)未按规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46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 (三)未按规定组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的;(四)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五)现场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上岗作业的;47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

20、定定 (六)未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八)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48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 六、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二)未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的;(三)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49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 (四)未按规定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五)未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六)未按规定在验收文件或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

21、50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 七、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本规定进行记分;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两个及以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累加分值。51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 八、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次。52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 九、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项目经理在停止执业期间,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53质质量安全量安全违违法法违规违规行行为记为记分管理分管理规规定定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54感感谢谢大家大家讲解解结束束55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