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品供需合同书 供 方: 辽南金源伟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需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共( 4 )页 供 需 合 同 供 方:辽南金源伟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需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
2、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需方向供方购买 海鲜大礼包 事宜,经过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规格型号 套餐名称 单价(元/份) 数量 金额 具体品种规格 海鲜冻品类 五湖四海 258 200套 51600 见单页附件 海鲜冻品类 六六大顺 388 200套 77600 见单页附件 海鲜冻品类 七彩缤纷 458 200套 91600 见单页附件 海鲜冻品类 八方来财 998 100套 99800 见单页附件 海鲜冻品类 九五至尊 1888 150套 283200 见
3、单页附件 海鲜冻品类 十全十美 2188 100套 218800 见单页附件 海鲜干货类 盐干海参 60个头/1斤/盒 3800 30盒 114000 见单页附件 海鲜冻品类 即食海参 6个头/1斤/盒 400 50盒 20000 见单页附件 海鲜冻品类 即食鲍鱼 8个头/1斤/盒 350 50盒 17500 见单页附件 总 计: 974100 以上产品合计 套,货款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本行业相关质量
4、要求。 三、交货日期: 2013年 月 日之前。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为: 运输及装卸费用由 需 方承担; 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方法: 1、需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当天内向供方提出,并提交货运原件,以便协助解决。否则供方视为需方以按要求收货。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产品的包装均以供方出厂标准,包装物供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计价。 4、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
5、为套,规格见包装上的提示或报价表标注。 六、付款期限: 1、合同签订后 2 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 50 %,货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50 %。 2、付余款前供方需提供与本合同相符的发票,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 0.001 %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按照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0.001%支付违约金。 2、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物价款的 20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因供方交付的标的物质量达
6、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供方应支付不低于相关标的物价款的 0.0001 的违约金,需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解除合同。 4、需方未经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供方支付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0% 的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供方产品单页说明书。 甲方签字(盖章)
7、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
8、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
9、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
10、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
11、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
12、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