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成本管理实施细则一、 一般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消耗,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提升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项目成本控制包括成本预测、计划、实施、核算、分析、监督、考核、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过程发生的、在项目经理部管理职责权限内能控制的各种消耗和费用进行成本控制。项目经理部承担的成本责任与风险应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目标成本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处于核心地位,该项指标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中未能完成的,行使“一票否决”。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层作为成本控制中心的功能和机制,并为项目成本控制创造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实施动态
2、管理的环境和条件。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成本控制体系,按内部各岗位和作业层进行成本目标分解,明确各管理人员和作业层的成本责任、权限及相互关系。项目经理是项目成本控制的第一责任人。二、 成本计划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照实事求是、适当先进、一贯配比原则编制成本计划。第七条 项目中标后,投标人员应与计划成本分析领导小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相互交底。同时项目管理人员要对标书进行认真评估,掌握本项目整体盈亏情况,确定项目的主要盈利点和亏损点,为项目经理部进行科学安排施组、优化施工工艺、管理创新、有针对性的进行二次经营、资源控制、风险锁定与转移等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第八条 项目经理
3、部在进场前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施工调查,对当地劳动力价格、材料价格、设备租赁价格、沿线施工环境、社会施工力量分布等进行详细调查。第九条 项目经理部在标书分析、施工调查和施工图认真研究的前提下,必须对施工组织进行科学的分析,弄清主次矛盾,找出关键,制定最经济合理的施组方案。这个方案必须合理安排各种资源的投入顺序、数量、比例,进行科学的工程排队,组织平行交叉流水作业,均衡生产,充分提高对时间、空间、各种资源的利用,使其达到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取得全面经济效益的企业理想目标。项目部制定的施组方案应形成文字性材料,并报上一级工程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实施。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管理层应在标书分
4、析、施工调查、实施性施组方案和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内部定额,确定该项目的目标成本。当项目某些环节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条件尚不明确时,可按照本企业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或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计量依据计算出目标成本。项目目标成本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第十一条 项目目标成本编制完成再经上级项目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以此为基础,公司管理层应与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作为对其进行监督、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根据确定的目标成本应按工程特点分项分部进行成本分解,为其工程成本核算、监督、考核提供依据;同时还应按成本项目进行分解,确定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
5、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的构成,为施工生产要素的成本核算、监督、考核提供依据。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应编制“目标成本控制措施表”,并将各分项分部工程成本控制目标、重点和要求及各成本要素的控制目标、重点和要求,落实到成本控制的责任者,并在表中明确对成本控制措施、方法和时间应进行检查,使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修正、完善。三、 成本控制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坚持按照增收节支、全面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用目标管理方法对实际施工成本的发生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成本控制目标要求,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合理使用、动态管理,有效控制实际成本。应加强现场管理,避免因施工计划不周和盲目调度造
6、成窝工损失、机械利用率降低等而使施工成本增加。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施工定额管理,现场工、料、机消耗及以费率取费的各项费用均不得超出内部定额。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施工任务单管理,应切实贯彻灵活、机动的人力资源政策,合理用工,控制人工费的消耗。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材料费用的控制,尤其是钢材、水泥等主材和大堆料的管理与使用,避免浪费、使项目效益大量流失的情况发生。材料采购应严格按计划进行,防止积压,形成毁损;大宗物资应采用招标办法进行采购,过程应公开透明;应健全材料管理制度,加强计量检验和定期盘点工作;应抓好材料修旧利废、节约代用和回收利用工作;材料人员的经济利益应与项目经理部使用
7、物资的质量、单价及管理情况挂钩,条件允许的项目应建立内部索赔制度。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机械费用的控制。应合理配备主辅施工机械,明确划分使用范围和作业任务,提高其利用率和使用效率;应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管;应合理确定机械设备的进场和退场时间;要加强机械设备的台班计量管理,要防止超计量的可能,机械费用的支付应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挂钩。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部应对间接费用严格控制。在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的财经法规、制度的前提下,对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实行责任费用考核;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的支付应按公司内部规定严格执行。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在成本控制过程当中应当加强项目风险管理。要对各种自然风险、
8、价格风险、技术风险、工期风险、安全风险、质量风险、社会风险、国际风险、内部决策与管理风险等进行预测、辨识、分析、判断、评估,并采取相应对策,如风险回避、控制、分隔、分散、转移、自留及利用等活动,要使项目实际成本始终处于可控范围之内;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和方法体系。特别是加强对材料价格、工期、质量的风险控制。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消除由于安全事故导致项目成本加大情况发生。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加强质量管理,必须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严格按施工规范文明施
9、工,提高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减少、消除由于工程项目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而增加的返工损失。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对分包成本的管理。要选用信誉好、实力强、工程质量高的协作队伍;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完成,各项条款严密,工程细目、单价、数量要量化准确,计量原则与拨款方式要明确;加强分包合同履约的过程控制,动态监控,减少、转移、回避风险;加强对分包方材料发放控制;加强对分包方验工计价管理,当月已完工程符合质量要求的才予计量。第二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和施工索赔管理,正确运用施工合同条件和有关法规,及时进行索赔。四、 成本核算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进行成本核算时应坚持权
10、责发生制、实质重于形式、配比性、重要性、一贯性的原则。第二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企业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成本核算制,明确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范围、程序、对象、方法、内容、责任及要求,并设置核算台帐,记录原始数据。第二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核算,项目部宜以每月为一核算期,在月末进行;作业层根据分项分部工程特点,尽量缩短核算周期(每日、每循环)。第二十九条 核算对象应按分项或分部工程划分,并与施工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成本界定范围相一致。第三十条 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工程部门工程量统计、验工部门价值量计算与财务部门实际成本归集“三同步”的原则,三部门核算期内应及时沟通
11、交流情况。财务部门应按分项或分部工程设置工程数量、计量价值等管理台帐,完善内控制度。第三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应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编制月度项目成本报告。第三十二条 项目经理与成本核算负责人应对核算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追究其的经济、行政乃至法律责任。五、 成本分析第三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进行成本分析应坚持客观性、重要性、及时性、相关性、一贯性、明晰性的原则。第三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每核算期内应进行成本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形成文件,为成本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降低成本措施、改进成本控制体系、变更索赔工作的开展、企业以后相似项目的经营投标等提供依据。第三
12、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在每核算期分项分部成本的累计偏差和相应目标成本余额的基础上,预测分析后期成本的变化趋势和状况;根据偏差原因制定改善成本控制的措施,控制下月施工任务的成本。第三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应将成本核算、分析、预测信息在全体员工中进行沟通,增强全员成本意识,使全体员工明确各自在成本控制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并群策群力寻求改善成本的对策与途径。第三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应将成本分析报告、预测报告随核算报告一同按季度报送公司财会部。第三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进行成本分析可采用下列方法:1、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用对比分析影响成本节超的主要因素。包括: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的对比分析,实际消耗量
13、与计划消耗量的对比分析,实际采用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对比分析,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与计划支出额的对比分析。2、在确定施工项目成本各因素对计划成本影响时,可采用连环替代法或差额计算法进行成本分析。六、 成本监督与考核第三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进行成本监督与考核应坚持奖罚分明、奖惩兑现的原则。第四十条 项目成本监督、考核应分层进行: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管理进行监督与考核;项目经理部对项目内部各岗位及作业层成本管理进行监督与考核。第四十一条 项目成本监督、考核内容应包括:目标成本完成情况监督、考核,成本管理工作业绩监督、考核。第四十二条 项目成本监督、考核的时间应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法相结合。第四十三条 项目
14、成本监督、考核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公司对项目经理部进行监督考核时,应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责任目标成本为依据。考核主体为公司项目主管部门,相关部门配合。2、项目经理部应以控制过程的监督考核为重点,控制过程的考核应与竣工考核相结合。3、各级成本监督考核应与进度、质量、安全等指标的完成情况相联系。4、项目成本监督考核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为奖罚责任人提供依据。5、公司、项目经理部根据有关制度、合同规定,对监督考核结果必须奖惩兑现,赏罚分明。第四十四条 对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监督应实行预警报告制度,亏损额达核算期内目标5%及以上的项目,应把原因分析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报备。第四十五条 公司对各
15、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的监督检查职责如下:1、公司应对各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情况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依据为成本管理实施细则、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每次检查后都应有检查工作底稿,对发现的问题有书面整改建议,事后有督促、有回访、有记录。公司应对各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当发现重大、异常问题和不良趋势时应及时向该项目部的子分公司主要领导通报,同时向公司报告,并采取相应手段促使该项目部限期改正。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各子分公司材料采购价格是否合理;分包合同是否及时签订,履行是否严格;分包单价是否合理;验工计价程序是否合规,工程数量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资金管理是否严
16、格,有无超拨情况,债权债务是否及时清理,民工工资是否及时发放;间接费用的支付是否合法合规;工程质量、安全是否平稳可靠;施组是否科学、现场管理是否规范;工期能否保证;责任成本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2、公司应对所属子分公司项目部的成本控制承担监管责任,由于公司指挥部监管缺位、监管不力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亏损的,公司对指挥部考核时,将视各子、分公司项目部亏损情况,扣减公司指挥部领导班子承包兑现奖,并按一定比例扣减指挥部经费计划。3、各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每个季度末应将详细的财务决算上报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 七、 附则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项成本核算与监督考核周期。第四十七条 本细则由公司财会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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