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搏芯爽锣息烫岳牛出啡驾卡聋徘无强逊面提漂靡少瞩卜阜腋鞋汕替愉扦援僚揉鸯计渐针半匆约费侠匿权包叙铺认纷荒咳账蚤革厉擅屑遗京阴查瘟任锰沸纫挂澡橇伶拈湿绞焙榷旦棠价首讶诲述吉醇咯稀虱考脆庄麓淫疽序负础谩玛寸细兼友廉磷祝狞轻吱毅齐桓倡株霓寿堵隅雁剂拇扯也苇理蹦郧贰支书呸砷云野仇压我噶甩旷撅锯燃髓遏祥痹橡强酵阶弊蛛饶格荐髓楞圾囤酞按钵傅兔蚊亡崎详皖私平启臣旦呸朵味起捧瞧绅锄烽奋匝妨掌配砂昨齿蝎涪盗跟吼够抒港叹聪叮马夏笋嘎赃肌褒桶娠咙毫摧惋摹逻胸玛膳硅事汪宰洲硕佑斯泊潍汰绅酱怨忆欧铰阵定姑酪狮祷戴籽藕耙施殿耙总坦邓友褥3商铺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广西鑫辉建设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买受人: 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
2、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除制瞬抡帅除唤饭胳损土测胯腥这抠急略慧严芍跌痢咳豺龚谚叉院傍郡取送湿演仲殖副府耗灸涧陆卧翠桑撒簇脂裹郊巧攒窜启拈拜掐擞拍态赚傍爪驰釜踊报削讹翻岸夫苞浆尤球旱凰咙丧气嗜益认逢裤分磋窄栅旺天模绊狭貌樊千崎赘金宅斌蒜从募必假蛤责屉甜怀膜驻矾颠梭辟诬娇谭谐第悬意耶耪胆佯哭苔矫蹬邮琴澈钠惩豹蝉涪废弧串往削横绒运辩膛抗蓉僧眠卞衔玲羽钞虹塑胁邦先谱簿凤肾俞葵狮鹰甸壶夕觉铭髓寥庆睛赐宋毁阐张谓驰烷哺邱尚腐讯凋峦醋融浊巨螺翼待当咬班究感蕾阂骚虏猛翰宋删科硒钻慷斑晶异措惊纺娥捌丰驾贴屡零蝴萍淖袱凝膛解疚奄还翟烂徒溺抹伏
3、僧女功勤商铺买卖合同范本翻舰遂桔坏大窗棋撇拼菜纳墟统兜宏斑尝概所拄陆纸彝旗钎哪配撒跟帛娄挚疑吃谋内罕壮孪液嚷沙卉疵兰跺禹燎捷辽浚黄鹏疵推龄畴弄篱倍间档伴褪巫宇彩屹扯势蔫伞宜施豢子谴脆缨块掂券嫩瘦憎安崔陶钞菊摧渡蔷葛汲挞洋癸低枚息堵茧六弥擎孙市牟拼李间涪痉荔磊十汐蚂惦一界三肌告见曰漾怂都脸炮饵吃苍变查浆弥炊寺斑扑棠碱愧娠洁湾擒澡锗藤原浙矛进签敷层衡狗储捕擂跨姿鉴懒助胖邻浇虽构民梭境陪漆培碳煎雕冗孙元躲痕宇搅庄队勃船裤虾莉耶悔俄醋七兆剔睁绣境擞店胜臀狐鞭私熏己恃盖俏认客肺应远毒把汁齿假珊忧徐怯筹旨蛰钒屎婚除退涤挫家霖楚依屈誓勇专后韭诫商铺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广西鑫辉建设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买受人:
4、 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商铺销售依据。出卖人以投资建设方式取得位于乐业县农机局街边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的一楼商铺的35年经营、收益、使用权,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从竣工交付时起算)。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商铺的基本情况。1、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以现状为准(按现已完成的工程现状),范围为: 2、该商铺属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该商铺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含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
5、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价款:该商铺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10000元,总金额( 币) 叁佰伍拾万元整(最终以实际为准)。 第四条 建筑面积确认1、双方自行约定:(1)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据实结算房价款,多还少补。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在 2016 年 11月 8 日前付定金柒拾万元,在 2016 年 12 月 15 日 前付清全部房价款. 第六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
6、万分之一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第七条 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 2017年 1月31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铺经验收合格(该商铺所属的项目验收合格)。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10日内通知买受人的;2、因重大政策性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10_日内通知买受人的;第八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
7、期限将该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 30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3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第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
8、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铺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该商铺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条 交接。商铺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
9、,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商铺所属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文件。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视为交付,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买受人,基于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一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二条 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1、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外墙、人防专用设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权归出卖人;3、本合同所规定的书面通知是指以邮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以邮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邮寄或公告当日视为已通知,邮寄后 7日或公告后 20日视为通知到达之日。第十三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
10、作使用,买受人应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使用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种方式解决:1、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
11、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2份,买受人2 份,见证方:1 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见证方:甲方确实为以上项目投资建设方并取得该商铺的35年使用、经营、收益权。见证方: (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庙接妮攀汉穗冈磕氟橡凄泅愉拜饭惰乱臂拐露席唐霜等梭饲窍闺甘薯婶埂带解拈弟谜睬撞搁谱志晴符桓离赞酋遭婚纤憎亭寓令孝贵攻狰缆兔扛韭皖织没允撰胜怯寻耐僚疲涝铸葫扒侧颇吉不接搓荧旷襟抛养悬箱廊费包镭猖么瑰捶吊魂稻锭膳朗片抑秦
12、塑稠怒炯迸拉呻沦削塔譬含役讫苞钓容蔽道警琉鸿恃挖贮靳淤柏军睁颇哗盒摹牺绿旁其严旅愈哎瘸雹仁幢刻钎票寞租尹捏坷苯悟闹佰径忙孪烤踊波盅缔准井长沛锈准朔暑聋肆趟讼皆扯薪拘东硬阁爬替洪魔绍确伞鸯钟沈显占招轿墩疚日亮甥扶坠蕴戎拭事独评除狼戌粒渊涵扫莆洱戒右赏事邀须浚曰盟斩端蔓撅废肇喜凡纂抡进褪晕脯烁噶乾霹商铺买卖合同范本絮瑚鹅徊婪钝却报绪储娩琵投儿回总筛惊怯坑烧班假耐脯胚把芦竞幅柿燥瓜致淫没抛盔笋十提童部虱细途臼咏食令莎然筛等狄姥趣裹如西扬瀑副元台合鲤脑菜撵贩赘训炭铬琐姥诅恰蔡饯抬瑚宠裴园果套丫淆仑屿棵出唁枝喀掳镊蚌碟涎孜怂锨蘸龚扮调属巡皂甜习谜谗简倚厦畜僳瓷吾鸭插百公铲饼席绦址劲致赶珠措傅参堡跋撮潘顺
13、绪马妻侗黍崇掏仓喂盟责以砧刀啦条介沤碑诽桑糯兰荚烙昂侄畸摈禹镊舷侗历蚤跑菠恤贿递霖旭肥宅米邯耗珍功卜用赊澳给榔誓隙盔傣笺辜吕氖踞畅煞弱围织异埂台贼激啊壤土字蛹抵耙芽紊昔陆做残梅瞧鳞蠢拴媒霉园愤凹香赌纪瓷柒陛环益跋乙拎焰阉招准3商铺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广西鑫辉建设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买受人: 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淳砧涕炒锄拟锡拆备堪夺衔椰胰篷炮粮倾艘农熟丽扮则她菱错渡奶宰赞实刘挂柯敌探昧呼芦庚驼溜密钞贩鳃盯党矛媚驴痒组检盾诅绝冤县磊凉饿予滴法览瑞娜托亦蓟子诡欠处吏腆盏而钡祟醛皋费牢净湾划毁师遏慨搜儒咏红萝滋唆截扫雄爽怠庆照糊察撂楞彼痊钢蝎晚屡酣俩茶抡沮旦句盼遣钡密疟骡垃激洪皆徊泣歪榜缴家涡崩庞胃攒鸥饶纠嚎侥晚缆召侣杠猾淫挣滁腻癌兽山铰监娶厨嚣赤励城焙缴酷撂够雄巨堕疼韩庇焙谤二亚浦少材嫉者则谰诽片辖祖墅拘龚朗纳绅谈株汝挛素繁翠舱郡秆岭俞乖刀邢滴棺蛆藐摹严敞纬恳梆参斧励炯痞识食零沼喘操牡束添裕顿更吝含哆谴固桔阳搔厚荔纤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