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材料购销合同 供方:宁夏永如盛贸易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贵阳市金阳新区 需方:贵州汇益天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本合同,具体细节如下: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 名称 产地 厂家 材质 型号 规格 单 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备注 液压支柱 支 2500 8
2、00 2000000 矿用电缆 米 2500 380 950000 矿工钢 吨 2000 4200 8400000 大40刮板机 台 5 155000 775000 矿用设备开关 PJG-500~630 台 3 116600 349800 QJGK-400 台 3 320000 960000 KJGR-400/10 台 3 230000 690000 皮带机 台 3 400000 120
3、0000 交接梁 支 2500 240 600000 探水钻 台 3 182000 546000 输送带 米 2500 400 1000000 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肆拾柒万零捌佰元整,¥17470800元。 说明:一、本单价为材料送到工地的到场价格,包括: 运费及装卸费;本单价为固定价格,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国家政策如何调整,本单价均不做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各种产品现行国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必须满
4、足需方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材料质量保证期为: 按各种产品质量保证期执行 (自材料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供方负责运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点(空港环河东路),供方负责及时卸货。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供方提供1、汽车2、火车3、船舶运输至 ( 1 ),运杂费用由需方承担。运输过程中要按国家标准包装、覆盖,做到无抛洒、无遗漏,不污染环境。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七、计量方式(结算依据)
5、以运至需方工地,需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需方提供1、检斤(过磅)2、检尺计量方式。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供方提供的包装标准为:包装标准要符合国家标准。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对包装物不进行回收。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货到需方工地后,需方按 行业 标准进行验收,供方须随货提供产品出厂材质单等技术资料原件加盖红章);需方在货到工地后 1 日内验收完毕,如有质量异议须在货到3日内向供方提出。 十、安全防护:供方应对送货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产品应是
6、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并且符合国家安全防护标准要求。 十一、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无 十二、结算方式:先款后货,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十三、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十四、双方责任: (一)、需方责任 1、 按需方指定时间交货的,需方提前 3 天通知供方具体的供货时间、规格、数量(或施工计划安排)等
7、信息,以便供方提前作好供货准备。 2、 需方负责提供材料存放场地,派专人指挥供方送货车辆。供方驾驶员须服从供方收料人员的指挥,把货物卸到指定地点; 3、 如果需要需方可到供方厂内进行实地考查,供方应提供方便条件并给予配合。 (二)、供方责任 1、供方负责供应满足业主、监理和需方试验室检验合格的 材料,需方对材料质量有监督权。 2、供方所供应材料如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且已经卸料的,供方要及时负责清理出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 3、供方供应量不能满足需方或材料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另选合格供货商。 十五、违约责任: 1、供方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
8、供需方所订购的产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据影响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2、经证实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 3、因需方计划不及时而影响供方的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十六、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当地仲裁委员会申
9、请仲裁,仲裁结果是最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八、其他约定事宜: 1、 需方若因业主原因发生设计变更,需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则供方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或解除,需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确定,若一方不同意,原合同继续有效; 2、 监理、业主对供方提供材料同样有权检验,提出的合理要求,供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3、 供需双方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双方与第三方的单位、集体、个人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均不牵扯另一方。 4、由于供方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供方负全部责任,需方不承担任何连带
10、影响。 4、 十九、本合同一式 贰 份,供方执 壹 份,需方执 壹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帐款后自行终止。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盖章)宁夏永如盛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盖章)贵州汇益天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星光花园14号综合楼八层3号房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09号众厦大楼9层4号 邮政编码:750001 邮政编码:550000 法定代表人:徐锦明 法定代表人:施朝义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光明支行 开户银行:工行贵阳省新支行 账 号:17000140200002628 账 号:2402002109200044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