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 项目 (以下简称本案),于 年 月起至 年 月 期间销售住宅及商业部分,委托乙方进行销售总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定 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概况 一、地址:本案位于 二、性
2、质:本案是由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屋。 三、面积:本案于 年代理期内由乙方代理销售 ㎡。 详细指标以政府批复的预售测绘面积为准。上述涉及面积等待政府批复的预售测绘面积明确后双方以合同附件方式共同遵守。 第二条:委托代理销售标的、指标、期限和代理方式 一、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委托乙方代理本案 年 月起至 年 月期间计划可销售的住宅及商业。 二、乙方对本案的销售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在中国境内、外之销售独家代理。甲方承诺不会自行发售本案。 第三
3、条:本合同涉及的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计算。 第四条:销售计划、销售底价、销售承诺和预售合同签订 一、 销售计划: 二、 销售底价: 本案住宅单位的销售平均底价不低于 元/平(含代理佣金);冻结房源不计入均价考核。乙方应在销售底价或者以上进行销售。 双方约定:按此平均底价制定的商品住宅之底价表及每月销售计划表,应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的补充附件。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三、销售承诺: 1、 本案各类型可销售单位正式销售前,甲方须提供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经政府机关审核后的规划图纸、销售许可等相关文件、图纸,以及与之相
4、关的销售承诺内容。 2、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文件图纸基础上编制《销售手册》(以下简称《销售手册》),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执行。乙方在代理期内的销售讲解内容不得超越该《销售手册》约定范围。如《销售手册》约定内容发生变更,甲方须出具书面变更说明,并通知乙方调整相关内容。 3、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生《销售手册》内未涉及内容,乙方不得私自解释或承诺。须向甲方通报相关内容后,由甲方出具相关书面说明作为《销售手册》补充。 4、 由于《销售手册》作为本案唯一的销售文件属于商业机密范围,仅提供乙方相关销售人员使用,乙方有义务保证该《销售手册》的内容不外泄。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全部返还甲方,并保证乙方及其工作
5、人员未进行复制。 四、合同签订: 1、 本案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即认购书)由甲方提供范本,买卖合同条款内容(包括附加条款)由甲方提供范本;范本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乙方负责在合同范本所承诺的范围内,协助甲方与买方签订本案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并对预定协议书的内容及客户的付款方式进行讲解,如客户要求,可向客户出示买卖合同范本等资料。 3、 乙方协助甲方签订的合同文本须经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审核通过后方可签署: l 未经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审核通过的,不得签署,否则视为销售事故,乙方必须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l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更改,乙方只能按照甲方现场销售经理
6、签字通过的文本条款更改,除此以外甲乙双方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条款。 l 如发现签署后的文本超出范本承诺范围,则视为销售事故,乙方必须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五条:销售事务 一、销售配合工作 1、甲方须在销售现场派销售经理1名,内业1名,外勤1名完成以下工作:审核商品房预定协议书条款以及附加条款内容,并签销售合同章;配合乙方销售工作,负责双方事务性协调工作; 2、乙方须在销售现场派驻销售经理1名。 3、乙方须在销售现场派驻销售人员6名,进行现场销售工作,以上人员总人数不能低于7人,调动需有同等资历人员补充,所有调动人员应先进后出进行工作交接; 4、甲方须在销售现场派驻
7、财务人员1名,要求每天均可以完成以下工作:收取销售定金以及房款;严格执行甲方销售款项收取和退还的财务制度和纪律。 5、甲方完成的其他工作:负责联络按揭银行和担保公司等相关机关单位,配合乙方完成房款按揭工作。 6、甲方负责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送交本案所对口的交易中心进行合同登记备案工作。 二、 客户资料和合同资料: 1、 乙方在委托代理期内有义务替甲方整理并保管客户资料,并定期移交甲方。 2、 成交单位的合同资料以及相关的客户等资料,待乙方工作完毕后移交甲方指定人员保管,双方须核对并办理签收手续。 3、 客户资料和合同资料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第三人泄漏、复制,否
8、则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其他服务与广告预算 一、营销企划服务内容: 1、乙方须根据实际销售状况和市场情况,于每月第一次周例会上提供月度营销计划,经甲乙双方讨论后执行。月度营销计划包括: l 上月销售情况评估; l 上月营销计划检讨; l 本月营销策略; l 媒体建议; l 促销活动建议。 2、 乙方须每周向甲方提供以下销售信息分析,并每月作一次总结性分析: l 来访、来电分析 l 成交分析 l 未成交分析 l 媒体效果评估分析 3、 乙方须负责每月一次向甲方提供市场有关竞争个案的具体资料及变化情况。 二、 广告预算: 本案广告预算按照销售任
9、务额的1.5%,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和广告费用由甲方承担且预算计划由甲方安排。乙方负责广告提案,经甲方审核后正式投放。 甲方规定本案营销费用为 万元,如乙方在营销推广费用上为甲方节省成本,节省部分甲方按照20%的比例奖励乙方。 现场接待中心、样板房及销售现场水、电、电话等费用不计入广告预算, 由甲方另行支出。 第七条:售楼款收取 一、 诚意金及定金收取: 1、诚意金(俗称“小定金”,一般5000元以下)数额不定,由乙方负责收取或办理返还。 2、正式定金(俗称“大定金”)为人民币 壹 万元不等,由甲方收取。 二、甲方负责收取全部售楼款,买方在缴纳首期签约款后,即可
10、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同时向买方出具正式收据。 三、买方所交纳的定金和房款收取以及返还手续必须符合甲方公司相关条例和规定,乙方有义务承担定金和房款的催缴工作。 第八条:佣金计算及支付 一、 佣金计算 1、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销售任务完成情况按如下方式计算并支付代理佣金: 未完成当期销售任务时,甲方每月按照本项目销售合同额的1.3%计算佣金;完成当期销售任务时,甲方每月按照本项目销售合同额的1.4%计算佣金; 超额10%完成当期销售任务时,甲方每月按照本项目销售合同额的1.5%计算佣金;并一次性补足之前差额部分的代理费。 备注:如甲方提供每月的推广支持,能满足乙方成交需要
11、的意向客户组数(意向客户成交比例10:1时),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乙方按未完成任务标准结算代理费;如甲方提供每月的推广支持,不能满足乙方成交需要的意向客户组数,但乙方意向客户成交比例达到10:1时,乙方按完成任务标准结算代理费。 2、买方如在委托代理期内预缴定金,虽商品房买卖合同于委托代理期后一个月 内签订,亦应视同成交,甲方仍应支付乙方之佣金。 3、乙方溢价款=(具体房源的实际成交均价-甲方约定的销售底价)X 30%; 二、 佣金支付方式 1、 甲方按照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实际销售的单位的总价(指实际商品房买卖合同金额)按月及时向乙方结算佣金。 2、 支付方式:
12、l 佣金付款方式:乙方每月请款一次。 l 由于甲方原因(如工程质量等)造成退房的,乙方佣金应予以支付;因买方原因退房的,如果甲方扣得买方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扣得买方违约金的千分之十二作为佣金;如果未扣得买方违约金,则不计算佣金,乙方已收取佣金的需返还给甲方。 3、乙方于每月5日之前提供代理费请款明细单,经甲方审核后,于每月10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上月佣金。如甲方延期支付乙方佣金超过15天,则按应支付乙方佣金的日1% 支付乙方违约金;若在30天之内甲方仍未支付乙方佣金,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三、 甲方在下述情况下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1、 代理期限内由乙方接触,由甲方成交者。 2、 买
13、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后,在符合预售合同规定及本合同第四条“销售计划、销售承诺和合同签订”条款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与买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该户视同售出,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相应之佣金。 第九条:经甲方与买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双方依所订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涉,但涉及与乙方有关的缔约过失的除外。 第十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办理本案预售所需的与政府部门有关的手续,如销售面积审核,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所有法律手续及文件。 2、 甲方负责协调与银行的关系,申请内销商品住宅的抵押贷款事宜。 3、 甲方应及时、真实的向乙方提供本案基本情
14、况资料。 4、 甲方应配合乙方在代理期间的销售工作,负责与买方签订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署、售楼款的收取、办理客户按揭手续及代表发展商现场解答在销售中出现的疑问等工作。 5、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各类报表及报告,有权对销售工作提出调整意见,并由乙方即时执行。 6、 甲方提供乙方现场部分办公用品:电脑(2台)、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等并与甲方共用。如月度使用纸张耗材平均超过10包(500张/包)A4纸,超出部分纸张由乙方承担,如遇开盘等相关事宜纸张耗材以双方确定为准。 7、 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售楼现场的整改意见,整改内容须双方共同确定。 8、 甲方应负责因建筑材料、施工质量、
15、产权等方面产生的问题。 9、 甲方同意乙方在发布本案的报纸、电视、路牌等广告或楼书、单页等各类广告上以销售代理的身份刊登乙方公司的名称及标识。 10、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投入推广费用,导致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作进度表,经双方确认后严格按计划开展工作。 2、 协助甲方完成产品、配套、服务等的设计规划工作。 3、 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对项目竞品市场、产品、客户情况进行专业分析。 4、 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 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相关的商业机密如:项目成本、客户资料、营销
16、方案等。 6、 乙方派驻本案销售现场的人员和企划人员,其所有的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及各种社会保险福利等均由乙方支付。此外如果发生工伤事故或者劳动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如果存在甲方过错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7、 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本案的房屋交付工作。 8、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销售手册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9、 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双方确定的底价表规定的底价。 10、 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行为造成第三人合法权益损害,由乙方负责和解、应诉,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对甲方造成精神或物质的损害时,乙方亦承担实际的损害赔偿责任。
17、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案场经理或者以任何形式将销售代理权转委托,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扣除销售保证金,相关损失由乙方负担。 二、在全年销售计划完成前,如乙方出现连续四个月未完成月度销售计划,甲方有权将考核期予以展期或终止合同。 三、 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战争、地震等发生时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满且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后,合同自动终止。 四、 如遇到国内重大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友好协商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五、 合同终止后,本合同中有关保密、结算、赔偿、协助以及其他依其性质应当继续有效的
18、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六、 在签署本合同至合同期满止,如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总代理或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则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的经济赔偿;如乙方违约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的经济赔偿。 七、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及本销售代理合同终止半年内,为了遵守行业道德及规范,甲乙双方均不能录用对方人员为自己一方工作(双方书面确认同意的情况除外),否则视为对方违约,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一、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有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送交的通知、要求、请
19、求及其他文件(均简称“通知”),双方均须采用书面形式送达另一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达、书信、电报、传真等)。 二、 任何通知的到达日期应被视为(i)如果亲自递交,收到回执之日,或(ii)如果以确认的传真机传送,传送后一个工作日,或(i i i)如果以信件传送,交邮后三个工作日。 三、 本合同所列联系地址内容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均应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内容通知另一方。凡按各方最后地址送达的通知或其他有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争端解决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本案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四条:一般规定 一、 合同附件
20、与本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刻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即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 三、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生效。 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以下为双方签章,无合同正文——————————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21、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22、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
23、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
24、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
25、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
26、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