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租赁合同书出租方(甲方):承租方(承方):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本人高尔夫大道三正世纪新城后面平山地段的商铺租赁给乙方,特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租赁时间,租赁时间为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租金、押金缴款办法,租金每月 人民币,签合同后,乙方先缴交甲方 人民币作为押金,租赁期满,甲方无息退回押金给乙方,租金从 年 月 日起计租。每月租金乙方缴交必须在当月1-5日前缴交,逾期交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铺位再作处理,并没收押金。三、双方确认:1、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其所有应用水费、电费、垃圾费及其他一切费用。2、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租赁的商铺,否则赔偿乙方
2、的一切损失。3、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承租方负责。4、甲方商铺内照明电及用水工程安装按现状出租。5、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楼房的结构及作用,不得串建,如乙方需装修或改变形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6、在租赁期如有损坏楼房和其设备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原状。7、租赁期满,商铺安装的固定装修一律不能拆除,也不作价,归甲方所有,属乙方购买的可移动的财物可以搬走。租赁期满,乙方有继承租赁的优先权,租金另行商议。8、租赁期未满,乙方中途退出,其抵押金不得退回。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甲方:平山村 乙方:代表: 代表:日期: 日期:注:附乙方身份证影印件一份。代理记帐业务
3、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
4、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
5、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
6、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