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证申请委托协议书鉴于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意欲向签证办理机构(以下简称乙方)申请签证并希望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事项1.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签证申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填写申请表格、提供所需材料和文件、递交申请及跟进后续进程等。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与签证申请相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和材料,并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完整材料所产生的后果。2. 甲方在签证申请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乙方提供的安排与要求,并及时缴纳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委托,按时履行代办签证申请的义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个
2、人信息和材料,确保其安全性和保密性。4. 乙方应将签证办理进程实时告知甲方,并及时提供申请结果等相关资料。第三条 费用和支付方式1. 乙方为代办签证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2. 甲方应于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清单中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支付。3. 甲方需明确了解和接受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和退款政策。第四条 知识产权1. 甲方确认并同意,协议书中所涉及的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等。第五条 完整协议1. 本协议包含了甲乙双方就签证申请委托事宜所达成的全部约定,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2.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委托人):_乙方(代办人):_签订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