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教育服务协议书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约定行为人(以下简称受让方)与儿童教育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提供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提供方为受让方提供儿童教育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受让方的合法权益。二、服务内容1. 提供方将为受让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教育要求的儿童教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指导、课外辅导、学术培训等。2. 受让方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出对所提供服务的要求和建议,提供方应尽力满足,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改进。3. 受让方了解并同意,在接受儿童教育服务期间,提供方可能会要求受让方参加一些相关的学习活动、测试或评估等,以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三、权利与义务1. 受让方有权享受提供方提供的儿
2、童教育服务,并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所提供的学习培训活动。2. 受让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相应的费用,并保证提供的支付信息真实、准确。3. 受让方应主动配合提供方的教学工作,遵守学校或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儿童教育服务从事违法、违纪行为。4. 受让方了解并同意,在提供方合理控制范围内,提供方不对受让方在教学过程中的学术成果进行担保和保证。四、隐私保护与信息使用1. 提供方将对受让方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护,未经受让方同意,不会向第三方披露。2. 受让方同意提供方将在提供儿童教育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受让方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成绩、学习情况等)用于提供个性化教育服务或进行研究和分析。五、合同解除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即生效,直至双方履行完毕或根据约定提前解除。2. 如果发生合同解除,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解决可能产生的纠纷和争议。六、法律适用与其他事项1.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3.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书面补充协商。以上为儿童教育服务协议书的内容,双方确保在签订协议之前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协议中的条款。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均系自愿,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保证提供的信息和表示均属真实。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