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合同书甲方: (买方)乙方: (卖方)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鸭内脏、鸭禽类产品,达成具体事宜如下:一、食品安全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鸭类食品必须是每天、每批次经过相关检疫部检疫合格,同时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各项食品要求的食品,乙方每天送货时必须随产品附上检疫检验合格证书。二、产品质量标准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质量标准。2、乙方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隐瞒产品本身质量,不得将病类、疫类、红肿类鸭脏、鸭子进行隐瞒售给甲方。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鸭禽类、鸭脏类产品重量必须符合甲方要求,鸭类净肉重量为每只( )市斤,偏差为2市两,每市斤单价为( )。三、
2、送货时间和交货地点1、甲方每次晚上10点电话通知乙方送货,乙方于次日早晨8点半前将鸭禽类产品送到甲方门市,同时乙方不得以送货为机会在甲方门市内从事违反食品安全法和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行为,同时保管好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钥匙,不得转借他人。四、结算方式甲方每月10日向乙方进行数量核对,双方数量核实清晰后,甲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结清上月货款。五、违约责任1、甲方不能以非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乙方货款,逾期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给乙方。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鸭禽类、鸭脏类产品如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和本合同规定,产生的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和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甲方有追诉乙方事故责任的权利。3、如出现违约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方: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电话: 电话:地址: 地址: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