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登记注册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委托人):ASSSSA有限公司
乙方(被委托人):天奇工商代办公司名称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ASSSSA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设立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代为办理分公司注册手续,甲方指定 作为与乙方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请求或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特委派乙方人员 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咨询/服务代办范围为:代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各项饮料行业分公司设立必备登记备案手续,代为刻制分公司印章并办理公安机关备案登记手续(印章样式由甲方提供)。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及经甲方同意的其他费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拥有企业登记注册代理权限(资质文件另附)。
2、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尽心尽职地完成被委托事项。
3、乙方遵守附件约定之《 》及《 》。
4
3、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客观地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风险。
5、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所需资料,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
6、乙方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7、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各类资质证件,乙方不得将资料和证件提供给与分公司开业登记(包括工商、质监、食药监、税务等部门)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8、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的资料信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乙方将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
4、接损失。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按照如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费用:
(1)在本协议签订后首次支付 人民币作为分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启 动金。本启动金已包含委托代理费及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委托事项所发生的办证工本费、资料复印费、邮寄费、交通费等工作费用 ;
(2)委托代理事项按期完成后,甲方再行支付 人民币;
(3)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的、必须向政府相关部门支付的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甲方将按乙方提供的由政府相关部门开具的正规发票以票面金额计算,实报实销;
本协议项下的各项费用合计 人民币。非经甲方同意,
5、乙方不得再另行主张未约定的其它费用。
2、自本协议生效及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用电汇方式支付上述款项。开票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项,可要求变更协议,甲乙双方合理确定代理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人
6、的;
(2)因乙方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委托事项受影响或者蒙受损失的;
(3)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乙方义务之一的;
(4)其他任何可能严重损害甲方品牌及/或商誉的行为
4、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法规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妥善完成本协议规定的委托代理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代理费,且未支付的代理费将不再支付。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委托代理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项下委托代理事项处理完毕且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套宜昌分公司设立登记资质证件、印鉴为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署及盖章
授权代表签署及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乙方报价单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