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粮机产品购销合同
需方:上海鲁农粮食专业合作社
供方:武汉金方元粮食机械有限公司
一、 产品清单见附表
二、 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在质量和技术上为需方负责,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期为六个月,并长期提供零配件的供应和技术上的咨询。
三、 运输方式及到站(港)的费用负责
供方负责免费将清单上的指定设备安全送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负责货物起吊。
四、 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原货款、材料款、安装费用等合计款:玖拾捌万陆仟圆整(¥:986000元),实际优惠成交玖拾伍万圆整(¥:950000元),合同一经签订,需方付供方定金肆拾万圆整(¥:4000
2、00元)(注:定金可抵发货货款),然后需方提货时需打款给供方伍拾万圆整(¥:500000元)需方可截留伍万圆整(¥:50000元),待安装结束时,一次性付清。
2、 工人自进厂之日起陆拾天完成安装制作任务,再此期间需方不得耽误供方供货时间,如有耽误影响安装时间由需方自负。
五、 供方提供设备普通税票
需方提供住宿、制作场所、需方需把供电线缆延伸至车间。
六、 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按《合同法》承担责任
七、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
八、 其他约定事项
附成套工程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图,工程布置图,风网设计图等资料。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3、
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
4、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
5、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
6、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
7、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