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裁判员委任协议书甲方:_(委任方名称)住所地: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乙方:_(被委任方姓名)身份证号码:_住所地:_联系电话:_鉴于甲方拥有委任裁判员的权利,并同意委任乙方作为裁判员,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委任内容甲方委任乙方作为裁判员,负责处理由甲方委托乙方审理的有关案件,包括但不限于_(案件类型)。乙方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独立、公正地进行裁判工作。第二条 职责和权利1. 乙方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甲方的规章制度,并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裁判工作的独立、公正。2. 乙方有权拒绝受理与其利益有关的案件,或者有可能影响其审判公正性的案件。3. 乙方有权要求
2、甲方提供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和材料,以协助乙方审理案件和作出公正裁决。4. 乙方在裁判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以确保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保密义务乙方应对在裁判过程中获得的与甲方及当事人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得到甲方或相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第四条 终止协议1.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届满时自动解除。2. 终止条件: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被甲、乙双方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 (2) 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职责和义务履行; (3) 乙方丧失裁判资格或被司法机关判决犯有违法犯罪行为。第五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六条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七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