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编号内部股份转让协议甲方: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乙方: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鉴于:1. 甲方拥有公司公司名称的部分股权;2. 乙方希望获得对应的股权;3. 双方达成一致,拟通过协商转让股权。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转让股权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公司名称中X%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股权转让。1.2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Y元整。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Y个工作日
2、内一次性支付转让款项给甲方,双方确认该款项属于合法所得。1.3 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享有相关股权,并且乙方成为公司公司名称的股东,享有相应权益和义务。1.4 甲方将就股权转让事项办理有关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获得公司公司名称的股权。第二条 保证与承诺2.1 甲方保证其为公司公司名称的合法股东,拥有相应股权的所有权和处分权。2.2 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持有的公司公司名称中X%的股权不受到任何限制,不存在冻结、质押、可转让约束等。2.3 甲方保证其进行股权转让的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不涉及虚假陈述、隐瞒事实和误导等情况。2.4 甲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
3、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条 违约责任3.1 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履行转让义务,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等。3.2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履行支付义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等。3.3 因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第四条 争议解决4.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2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仲裁机构名称,按照仲裁机构的规定进行仲裁并接受仲裁结果。4.3 本协议的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五条 协议生效与变更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具体变更。第六条 其他事项6.1 本协议正本共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6.2 本协议一式页数页,每页均按照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