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车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出租车壹辆,车牌号 从 年 月 日起。(每天的 午 时交付给乙方使用至次日的早上 时,乙方必须在次日的早上时前将本车辆交还给甲方。),租赁期共×年。交付地点: 。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
2、天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交回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应向甲方缴纳 元的押金,于 年 月 日接收车辆时付清,另附押金收条。押金在合同解除时,甲方应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但乙方在驾驶车辆时的违章必须缴清,有些视频抓拍的因不能及时收到罚单,须留违章押金 元 月以后无违章退还,有违章余款退还。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维护、维修和年检。
3、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天 元,每月休息 天。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 2.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其他人驾驶。 3.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 4.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并向出租公司、及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
4、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另付违约金 元。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另付违约金 元。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 交接车 1.乙方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上岗证、从业资格证、(工装)。 2.双方交接车必须检查车辆安全、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计价器、卫生、(车内外、车座套)轮胎、车身、底盘无划痕、等。 3.加油,乙方每月支付甲方
5、 元点火费用。 4.要写行车记录、行驶里程、考勤交接车准确时间,保存备查。(备查违章) 第八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叁拾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其它备注: 车主(甲方)姓名: 地 址: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
6、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
7、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
8、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
9、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
10、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