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调休、请销假和考勤制度的通知*各部门: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及考勤制度,促进人事管理规范化,推进*的各项工作有序展开,本着对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我区调休、请销假及考勤制度,并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调休制度全体员工每人每月可调休四天,严格按请销假制度执行。因工作需要需加班时(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加班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面临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期,不具备调休条件时,请假均按事假计算。二、请销假制度1.请销假流程与审批权限*各部门所属员工,非因公需离开*者,两小时内经领班同意后,由部门经理
2、审批,并到综合办填写外出登记表;一日以上(调休、事假、病假、婚丧假),须填写请假条,提前一天逐级请假(部门经理、综合办主任、*经理逐级审批),经批准权限范围内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有路途假的员工请假时在假条上注明。员工假期结束返回*后,逐级销假,并将请假条交于综合办公室存档。未销假按违纪处理。2.路途补助制度*内员工,少于30公里以内不享受路途补助;30-50公里内可享受半天路途补助;50-100公里享受一天路途补助;100-150公里享受一天半路途补助;大于150公里享受两天路途补助。路途补助时间以正常出勤登记考勤。员工调休在*内休息的,不享受路途补助。享受半天路途补助的员工,自离开*
3、,以当天13:00为界线,当天此时前离开,均视为一天休假,(返途中休路途假,也以此为标准13:00未到*,均视为一天休假)。三、考勤制度员工考勤在每日早晚点名时,由每日值班经理根据实际出勤情况给员工填写考勤表。上早班和晚班员工,必须参加点名,如有特殊原因报值班经理。每月最后一日,将当月考勤表交于综合办公室,劳资员凭考勤表员工考勤,造发员工工资。病假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当月请病假2天内不扣工资,超过2天以上按实际天数计扣工资;事假须在前一天下班后办理请假手续;婚假、丧假、产假、病假须在一个星期前填写,经部门经理、*经理核签后送交有关部门审核备案,按*管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每月工作时间
4、低于26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绩效和奖金。四、纪律要求:1.将调休和请销假制度纳入*考核范围,综合办和考核办将不定期对人员在位情况进行抽检,凡未经批准私自离开*者(*围墙以外),一律按旷工处理。对严重违纪员工,一律按辞退或开除处理,属管理人员者,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不能说明原因,情节严重的报公司辞退或开除处理。2.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0天,超过视为旷工,并按旷工计扣工资。旷工1天,按日标准工资300%计扣,并扣除当月全额绩效和奖金;旷工2天,按日标准工资600%计扣,以此类推。年内出现旷工三次或累计旷工3日以上者,除扣发旷工日数三倍全额工资外,扣发全年度绩效和奖金。连续旷工时间超过7天(含7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予以辞退。3.员工假期结束后未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又未能电话请假,按旷工处理;超过2天按自动离职处理。4.全体员工对考勤登记进行监督,发现有实际出勤情况和考勤记录不符,可到综合办举报反映,经查实考勤记录不实的,将对当日值班经理严肃处理。5.本制度与公司制度相冲突时,以公司制度为准。6.本制度即日起开始实施。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