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处乡农村道路维修协议甲方:辅处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乙方:今年6月以来阴雨连绵,雨量过大,辅处乡境内道路多处塌方中断,为方便人车安全通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量及内容 乙方负责维修乡内垮方、坍塌道路。 二、工程质量及要求乙方负责维修本乡内道路,清除路边塌方,填平路面。三、工程造价乙方在施工中的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实行包干,共计 万元整(¥ 元)。四、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结束,经甲、乙双方组织验收,工程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万元整(¥ 元)。五、安全责任乙方施工要注意安全,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工程工期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0月30日。七、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未尽事宜必须经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章)辅处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