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 庆 * *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内部承包合同内部承包合同重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姓 名: 身份证号码: 住 址:姓 名:*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 址: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甲方为进一步扩大市场经济发展,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结合重庆贤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观音桥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的设立条件和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人(
2、乙方)具备的条件 乙方必须守信用、重合同、有经济实力、懂技术、会经营管理的人员,并且聘有足够数量的各类工程经济技术人员并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严禁挂靠承包、转包。 第二条:承包方式 一、乙方自己优化组合人员、技术、设备和资金。按规定健全账务,依法纳税。在重庆境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大包干办法。二、乙方在重庆境内经营造成的债权、债务、亏损、质量、安全等利益和损失独立享有和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第三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限暂定一年,自签订本承包合同之日起到期为止(直到乙方全权负责履行义务,直到执行终了),合同每一年签订一次,签订时间为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在同等条
3、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第四条 承包范围:甲方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重庆境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及承诺)的全部范围承包给乙方。办事处严禁承包项目转包和肢解分包。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违约责任、赔偿责任、民事责任等)。第五条 履约保证一、本合同成立之日,乙方在经营期间自行负责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以及所有中标承建项目向甲方或建设单位(相关职能部门)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和民工保证等质押担保金。乙方经营不合法,未遵守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以及不能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程,拖欠工程材料款、拖欠民工工资、拖欠各种税金、递交各项材
4、料、中途退场等,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二、经营保证:在经营期间不得借用总公司、办事处及相关人员证件和印章从事投标及中标工程管理以外的借贷、担保、赊欠、租赁等经济活动。如有发生甲方将处以10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且甲方将收回经营权,由此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三、承包经济指标为:在第一个承包期内,乙方支付给甲方10万元的包干费用。在任何一个承包期内的中标工程,甲方均按百分之六十的标准提取工程利润。四、按照办事处内部合同规定分两次提取的每个工程的工程利润,甲方扣除百分之四十后一次性转给乙方。五、乙方逾期缴纳甲方管理费经提醒也未交
5、纳的则视为违约,甲方不再将办事处承包给乙方经营。由此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六、办事处承接的每个工程项目须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原件归总公司留存。七、甲方在总公司注册所在地开设银行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限用于办事处所承接工程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存取使用。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使用。当工程出现安全事故后,由甲方直接使用该账户资金处置相关事宜。八、证件提供: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规定,甲方提供企业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各一套,除已中标押证外的全部二级建造师各专业人才多名并含安全考核合格证,注册造价员,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及可供
6、投标使用的配套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等。甲方要保证乙方在投标中,为乙方提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资料,确保乙方的经营工作顺利进行。一旦乙方中标甲方要支持乙方按规定押证(但费用由乙方自理)。由乙方自行培养或者聘用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建筑、市政、公路、水利等二级建造师的工资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养老保险部分由办事处负责。注册成功后,仅供乙方用于经营投标活动中使用。九、 项目管理:乙方必须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财务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落实责任。安全管理必须落实到位,如因乙方经营导致建设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降级,乙方负责承担再次升办的全部费用(含建设主管部门的罚款)。如甲乙双方经营期满不再合
7、作或重庆市出台相关限制竞争投标的文件,并且乙方承接项目尚未施工完毕,乙方将继续负责将在建项目管理至项目竣工验收未止(包括提供竣工验收资料)。项目施工期间,乙方向建设方缴纳的各种保证金,将直接作为对在建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质量民工工资保证。第六条 税费交纳办法一、乙方必须按税务部门规定交清各种税费,不得欠税、漏税、拖税。所交各税费发票原件上交甲方存查。必须按营业额按时交纳各项税金,无论建设单位有无拖欠工程进度款,都必须交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代扣代缴。所得税必须按国家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足额交纳。二、乙方按有关职能部门规定自行交纳各种费用。三、乙方所承接的每个工程项目竣工后,按当
8、地规定在该工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结算书,并将原件交回总公司存档备查,税务缴纳额度,以施工合同和项目结算金额为准。第七条 财务管理一、甲方是企业法人,为了对国家和工程业主负责,监督乙方加强财务管理,对乙方的资金流向、财务进行监管(但甲方不干涉乙方利益分配)。乙方必须健全各个项目的账册,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他用,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办事处中标或承包的工程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根据工程所在地相关部分的规定,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建安税和各种附加费、规费及企业所得税。工程款必须拨付到甲方基本账户上,由甲方派驻乙方的管理人员监督使用。第八条 印章
9、、证件的使用和管理一、办事处的证件和刻制的印章是为了方便办事处的日常工作使用,不具有法人资格。二、印章的使用范围;办事处印章仅限办事处用于工程投标,对内签订岗位责任书、安全责任书;与建设单位(业主)工作上的衔接;与自身承包建设施工项目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监理部门、建设单位(业主)报送质量、进度、安全、变更、签证、工程缺陷修复等工作联系,不作它用、严禁乙方以本印章对外签订各类经济合同、协议、承诺和出据贷款据、借据(物)据、租赁据和为他人担保作证。三、办事处使用印章超出约定范围的,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后果(不论什么原因)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追究乙方违章违约责任,并收取510
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终止办事处内部承包合同,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债权债务全部由办事处负责人承担。四、办事处经营承接的工程项目,由公司统一刻制“工程项目部资料专用”印章,并具文启用。严禁乙方制造甲方允许之外的总公司或分支机构(办事处)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否则,甲方处以5万元/次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报请司法机关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五、若因工作需要甲方派驻项目经理或工作人员到重庆市内出差,由乙方支付项目经理或工作人员相关工资及差旅费用,但标准不得低于市场行情。第九条 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监督乙方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法规,建筑质量规范和技术规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11、和安全生产,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全部负责。2、协助乙方办理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3、享有乙方交纳管理费的使用分配权。4、按本合同规定维护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权。 5、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财务及文明施工等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不合格和隐患,及时提出合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乙方未按要求整改的,公司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6、按时收集乙方上报工程资料,监督检查上岗人员资料。 7、传达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和有关通知精神。 8、有对乙方使用办事处工程项目部
12、印章监督管理的权利,发现乙方违规使用有权收回并予以罚款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9、对乙方聘用的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有监督管理权。聘用的人员不符合行业要求,甲方有免去其职务的权利。 10、有权从工程款中代扣代缴各种税费,民工工资和材料款。 11、有对办事处负责人及工程项目部负责人的任免权。 12、因甲方派驻人员印章使用未执行公司规定,出现错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授权乙方或乙方擅自使用出现错误,其责任由乙方承担。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授权和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有经营自主权、有盈利分配权、有人事和用工权、有决定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权等。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法规,建
13、筑质量规范和技术规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严格执行文明施工规定和标准,若有违法违规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自觉维护工程业主的利益,严格信守执行工程合同,不偷工减料,不挪用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投入的资金必须完全满足工程流动资金的运转,确保工程进度。 4、自觉遵守并接受和配合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税务机关以及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自觉维护公司利益、树立公司形象。 5、按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必备的保证资料,交甲方审核存档。即:该工程所有分部验收表复印件一套(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或验收报告为原件,工程
14、审计报告可为复印件)。 6、必须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和材料款,保证将民工工资按月直接支付到每个民工人头。 7、遵守劳动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得招用童工、超龄工和无证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九大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应根据现行建筑行业管理标准配备足够的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有职称证和上岗证)。如聘用的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免去其职务的权利,乙方无条件服从,并按有关规定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8、按合同规定按时缴纳甲方管理费,承担逾期缴纳甲方管理费的滞纳金,提供甲方派驻人员的住宿,承担支付应乙方要求、甲方派人检查帮助协调办事处工作的差旅费。 9、按时足额缴纳一切税费。一切税
15、费及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10、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和管理办事处项目部印章,如有违章承担全部其相应责任和赔偿。 11、乙方承包范围的诉讼活动,由甲方委派人员和指派律师参加,乙方全权负责终了。发生的费用(不论什么原因)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条 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向甲方承担乙方不能承担的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和解不成,诉讼至重庆璧山县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签订本合同时,并随同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特别约定双方责任。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乙方承建的项目责任义务履行终了后失效,工程质量乙方承担终身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其未尽事宜看,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形成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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