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吨汽车吊租赁合同甲方:重庆海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具体租赁使用情况,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租用数量及型号:汽车吊 台(型号/牌号 )。二、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工作地点: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重庆市(及周边城市)相关工作地点及项目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四、租金1、租金标准: 汽车吊租金(含 2 名操作工工资)每月 元整/ 台(大写: 元整/台)。每日租金 元整/ 台(大写: 。2
2、、租金计算办法: 租金自乙方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工作地点之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停止租用之日止,按月计算租金(1个月按30天计算),租期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3、乙方需按甲方财务部要求完成各项签字流程及提供正规发票后于次月10-15日按月支付租金。五、甲方义务1、在租用期内,甲方负责汽车吊所需合理使用的全部柴油,其它油料由乙方负责。2、甲方为乙方操作工提供休息住所。3、甲方负责汽车吊作业时的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六、乙方义务1、乙方派遣2名汽车吊操作工(必须有正规上岗操作证),操作工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现场负责人的管理和调度工作,24小
3、时待命,随叫随到。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2、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3、乙方负责汽车吊的日常维护、修理及零配件供应等费用。4、乙方应保证汽车吊能连续运行正常,乙方每月可安排二日对该设备进行保养。七、其它约定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施工过程中自身人为造成的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2、乙方每月可安排2日对设备进行保养或维修,但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应保证正常的维护和保养不影响工地施工。超出2天维修期的及离开工地修理需扣除相应天数的租金。3、因乙方设备故障或性能不能达到正常作业要求,导致甲方连续3日或当月累计5日
4、无法正常使用该设备作业时. 4、当出现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如乙方所配操作工不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调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乙方操作不当,引起材料浪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九、合同争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加以完善,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方付清乙方所有租金后即自然失效。甲 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