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设备 管理制度 目录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1 二、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2 三、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4 四、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度 5 五、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6 六、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7 七、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度 8 八、大型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井子架)管理制度 9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
2、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等情况时有关管理责任人应下令停止使用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物管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7、在有碍机械安全,人身安全,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
3、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8、施工现场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必须具备安全操作条件,防砸防雨,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分的照明 二、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保养类别 保养内容 保养时间 承包人员 备 注 1.例行保养 各部位例行检查及保养 作业前后及运转中 机组人员 Ⅱ 定期保养 一级保养 清洁,紧固,润滑及部位调整作业 作业前后及运作中 机组人员 是保证技术性能,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环节,一般内燃机械施行一,二,三,四级保养,其他机械施行一,二级保养 二级保养 含一保作业的全部内容,并从
4、外部检查发动机,燃油系,润滑系,离合器,变速器及转向,制动,液压工作装置 作业前后 机组人员 三级保养 除二保作业内容以外,对主要部件解体检查其内部零件的紧固,间隙,磨损情况或对某一总成件施行大修理 按保养间隔期,强制执行 专业无保修人员 四级保养 除执行三保作业内容外,以总成为单位保持总成后耐用能力的平衡,全面检查,整修,排除异常现象,回复机械性能 按保养间隔期,强制执行 专业保修人员 Ⅲ.停放保养 清洁,紧固,润滑,调整 每周一次 保养司机 停放一个月以上 Ⅳ.走合期保养
5、 安走合期要求进行 走合期中及走合完毕后 司机及保修人员 Ⅴ.换季保养 更换油料及采取相应措施 入夏入冬前 司机及保修人员 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 Ⅵ.工地转移保养 全面检查,维护,必要时进行除锈,喷漆等工作 工地转移 司机及保修人员 三、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1、 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设备管理中的问题,经理部施行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2、 机械设备检查由机械管理员牵头,由机械组长和班长参加。 3、 经理部对施工机械设备每月进行两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4、 检查内容:机容,机况,附件备品,工具
6、各种资料,保养,修理,安全等。 5、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并填写检查问题反馈单。 四、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参见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的安全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大型设备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记录每班作业试验情况,各安全装置,电气电路检查情况,设备作业情况,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同时将具体情况填写记录存档。 3、大型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日常保养,保持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和安全经济运行,大
7、型机械设备零件松动,运行有异响,振动及漏油,漏水现象,要及时维修,由安全员,机械操作工,电工负责人,填写机械设备检维修保养记录。 4、外租的机械设备由外租单位负责维修保养,并交项目部安全资料管理存档。 5、机械设备的大修和中修必须到经国家认证与相应资质的维修厂进行,项目部要和其签订合同保证修理质量。 6、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是指工作时间后进行的停工检修工作。 五、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 起重机械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国家质量监督验检疫局核准,方可在本市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检测工作。检测机构对其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
8、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验检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该检验检测人员签字,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 3、 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时发现安全隐患应该及时告知施工单位。 4、 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及检验检测后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期限整改消除隐患,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丛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暂时停止施工。 六、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1. 各种机械操作手必须身体健康,了解所操作的机械的构造和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2. 操作手必须持证上
9、岗,无操作证严禁上岗,持实习证不能单独作业。。 3. 操作手值班时间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不准读书看报,吸烟,严禁酒后操作。 4. 操作手定期参加教育和学习。 5. 设备进场安装后,要进行试运转,合格后方可使用。 6.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7. 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七、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度 1. 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操作规程参见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的安全员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大型设备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记录每班作业试验情况,各安全装置、电气电路检查情况,
10、设备作业情况,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检查报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同时将具体情况填写记录存档。 3. 大型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日常保养,保持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和安全经济运行,大型机械设备零件松动,运行有异响、振动及漏油漏水现象;要及时维修、由安全员、机械操作工、电工负责人,填写机械设备检维修保养记录。 4. 外租的机械设备由外租单位负责维修保养,并交项目部安全资料管理存档。 5. 机械设备的大修和中修必须到经国家认证与相关资质的修理厂进行,项目部要和其签订合同保证修理质量。 6. 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是指工作一段时间后进行的停工检修工作。 八、大型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
11、井子架)管理制度 1、大型设备包括:搭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井子架),由于其具有专业性强、风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大型设备在进场前,应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机械设备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或工程承包人)对其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场,设备必须为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年检的,证照齐全方可使用。 4、大型设备的安装、验收及拆卸要求 4.1 大型设备的安装 4.1.1 大型设备安装时,要选择经市建委认证的安装队伍,备案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并签订安装合同。有安装队伍编写安装拆卸方案,并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安装单位应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
12、督执行。安装合格后由安装单位填写北京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拆装统一检查验收表格,由安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租赁单位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需要可请国家有关部门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1.2 大型设备的安装要根据机械的说明书,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及操作规程等,并办理移交手续。 4.2 拆卸要求 4.2.1 在拆除设备时,要对操作工人进行交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遇六级大风或大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4.2.2 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劳动局或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项目经理部对其操作证复印件存档。 5、机械设备日常使用
13、保养、检修 5.1 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参见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经理的安全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 大型设备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记录每班作业前试验情况、各安全装置、电气电路检查情况、设备作业情况等。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报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同时将具体情况填写记录存档。 5.3 大型设备有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的保养,保持机械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和安全经济运行,大型设备零件松动、运转有异响、振动及有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维修。由安全员、机械操作工、电工负责,安全员负责填写《机械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5.4 机械设备的大修和中修必须到经国家认证与相应资质的修理厂进行检修,项目部经理要和其签订合同,保证修理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