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焊工程承包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方工程任务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甲方将 电焊工程以清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权利,特签定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光明路-程家桥路二、工程单价:42/m2 (肆拾伍元每平方)(包括实验塔所有外架及造型外架电焊)三、结构类型:框架四、暂定面积:1000m2五、承包方式:乙方包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辅料(切割片、电焊条、工具、等)、包进度(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住宿及生活用电)、包结构验收。六、承包内容及要求:1、根据图纸
2、要求及现场交底按照电焊验收要求对所要求焊接的构件进行焊接(电焊、气割)、切割、场内水平、垂直度的加工、制作。焊缝质量必须达到焊接技术验收规范要求。电焊工作包括整个工程全面竣工验收结束。焊工必须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2、工作范围内的文明标化、清理卫生等。3、 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等。4、生产性临时的搭设、拆除等。七、 工程质量标准:100%优良率,根据质量要求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作好每道工序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乙方必须先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然后通知甲方验收。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方可进行下道工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认真按照验收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要求进行整改,直
3、到达到标准为止。如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承担双倍的发生总包方对甲方的罚款处罚,作为对甲方信誉的赔偿。八、 工期要求:总工期15 天(按总包单位的进度计划执行)。若在要求工期内不能完工,造成总包方对甲方的工期罚款,根据乙方承包总价按相应的比例给予双倍处罚。九、安全要求及综合治理;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安全施工,若造成人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且作好相应的应急措施工作。2、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等相关部门的指挥,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各相关证件
4、必须齐全并交复印件及花名册一份交甲方备案。乙方要给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如不买甲方有权代买,费用有乙方支付(约每人每月250.00左右)。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和佩带各种安全防护用品。5、 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食物,宿舍内禁止使用一切电器设备。6、 凡在施工区域内外发生的治安事件,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十、甲方职责:1、负责对乙方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操作规范等技术交底。对乙方进场后的施工能力、人员素质、技术素质、进行考核,如试乙方达不到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综合治理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其施工部分工程量不予结算,作为对甲方信誉损失的赔偿。造成对甲方经济损失
5、的乙方给予赔偿。2、 根据现场条件,提供乙方的食、宿、其费用自理。3、积极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做好协调工作。4、负责对乙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如乙方整改达不到要求或不予整改,甲方有权派人进行整改,其费用按整改部分工作量费用的两倍从乙方人工费中扣除。十一、乙方职责:1、根据承包工程量组织相应的施工人员,进场人员必须做到有证上岗合理搭配,其思想素质好,技术能力强。2、熟悉施工图纸,严格遵照甲方设计要求,进行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因管理不善达不到质量标准造成的返工,应负担由此造成的工料、工期损失。3、乙方进场人必须相对稳定,未经甲
6、方同意不得随意变动班组人员。4、 接受甲方及总包方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的技术交底、教育和监督,服从指挥。5、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即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标准为止。6、爱护现场的各种设施和设备,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则给予其价值的两倍予以赔偿和处罚。十二、文明标化、卫生要求:1、认真搞好个人、宿舍、现场卫生,随时保持文明清洁。2、认真按照文明标化要求,对自己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分类堆放整齐。3、每道工序完工,必须做好工完场清工作,能用的材料必须利用。4、凡以上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其性质、范围及价值给予两倍以上的罚款,每次每项最低不少于50元。十三、人工费结算及支付:结算方式:按实测面积计算。开工二天内付乙方10000.00元生活费,主体钢架验收后按暂定面积造价七天内支付人工费80%(含借支生活费及罚款)。剩下的20待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后七天内付清。十四、其他: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全部付清自动失效。4、甲方提供一套工作服,每套工作服从乙方施工款中扣除30.00元。(安全帽及安全带等)乙方自行提供。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