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编号:【协议编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新闻机构):【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甲方电子邮件】
乙方(新闻机构):【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乙方电子邮件】
鉴于甲乙双方愿意共同发展、推广新闻业务,并在合作中平等互利、共同发展。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甲乙双方将在新闻领域进
2、行合作,共同开展新闻采访、报道、发布、交流等相关业务。
2. 双方将通过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确定合作具体事项、合作期限、合作任务、合作方式等。
第二条 责任与义务
1. 甲方负责组织和安排新闻活动、采访、编辑、发布等工作,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乙方需按时完成甲方委派的新闻任务,并保证所提供的新闻材料真实、准确、合法。
3. 双方需互相尊重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该信息损害对方利益。
第三条 稿费与分成
1. 甲乙双方根据合作内容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效益约定相应的稿费标准。
2. 双方可以约定分成比例,合作所获收益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条 保
3、密条款
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内容创作等信息,双方应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信息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并履行相关结算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与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案件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七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合作期限】。协议期满前,若一方有改变或终止合作的意愿,应提前【提前期限】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