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亲婚介协议书
甲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通过相亲婚介方式寻找合适的结婚对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相亲婚介协议书,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甲乙双方相互了解并达成婚姻关系。双方均承诺尽最大努力寻找合适的对象,但对最终选择结果不作任何保证。
第二条 义务
1. 甲方权益:
(1) 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学历、工作等信息。
(2) 保证相关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不得将其用于其他非法目的。
(3) 遵
2、守合同约定,如有异议或问题及时与乙方沟通协商解决。
(4) 如确认与某一对象成为夫妻,则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 乙方权益:
(1) 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个性化的配对工作。
(2) 向甲方提供与婚介相关的信息、建议和指导。
(3) 保护甲方个人信息,并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将其提供给第三方。
(4) 如成功促成甲方婚姻关系,则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三条 资费
1.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相亲婚介服务时,需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以协议另行约定为准。
第四条 免责条款
1.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应本着友好协
3、商的原则,共同解决。
2. 甲乙双方明确理解并同意,乙方仅是作为婚介,并不对甲方婚姻成功或失败承担任何责任。
3. 甲乙双方在使用相亲婚介服务期间,应自行承担风险,并自愿接受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承诺对对方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保密,并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第三方。
2. 如因甲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给乙方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的,甲方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附加事项,需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有效。
甲方(签名): 日期:
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