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修服务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就维修服务的合作事项达成,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1.为了确保双方共同达到与维修服务相关的目标,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双方决定签订本协议;2.合作双方均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或单位。第二条 定义1.服务提供方:指提供维修服务的个体或单位;2.需求方:指委托服务提供方进行维修服务的个体或单位;3.维修服务:指服务提供方提供的将需求方的设备、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清洁或修复的专业技术服务。第三条 合作内容1.需求方通过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向服务提供方提出维修需求;2.服务提供方根据需求方提供的维修需求,提供相应的维修服务;3.需求方应按照约
2、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第四条 配合和责任1.双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确保维修服务的顺利进行;2.如果因需求方自身的原因导致维修服务无法进行或延误,需求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3.如果因服务提供方自身的原因导致维修服务无法进行或延误,服务提供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退还需求方已支付的费用。第五条 保密条款1.双方在合作中可能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应予以保密;2.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信息用于任何其他未经协商的商业活动;3.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或转交给任何第三方。第六条 争议解决1.因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沟通和协商;2.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应提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七条 有效期和终止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双方可协商一致修改或解除本协议;3.双方承认,一旦协议终止,双方应及时解决未完成的事项,并彼此清除协议所涉及的信息。第八条 其他规定1.本协议涉及的事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进行补充和修改;2.本协议正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人: (需求方) (服务提供方)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