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企管理人员谈心谈话制度为从严加强管理人员日常监督管理,促进管理人员改进作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参照xx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管理人员是指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第二条 谈心谈话对象:上一级单位党组织书记与下一级单位党政正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单位党政正职与班子副职之间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谈心谈话,单位党组织书记与机关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处级机关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副职、科级管理人员之间每年至少开展
2、两次谈心谈话,科级机关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副职之间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根据需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第三条 谈心谈话方式:谈心谈话前把谈话时间、谈话内容、谈话方式及时告知被谈话对象,让其有一定思想准备。还可利用检查工作、开展调研、指导基层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有关会议等合适时机采取上门谈、个别约谈、集体谈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第四条 谈心谈话内容:根据平时管理人员的思想、作风、家庭、廉洁自律等情况,工作考核和平时掌握情况,以及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建议,结合对领导人员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有关要求,有针对性的设计谈心谈话内容。第五条 谈心谈话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管理人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断强化对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使各级管理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树立“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良好形象,自觉做一名新形势下的“好干部”。